王軍強,男,2015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任命:王軍強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表彰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的決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12月31日發布,自2010年12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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