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祖為官澤蔭,王罕得任宜興知縣。宜興多湖田,縣民常受澇,請求免賦,災情輕重難以平察。王罕上任後,即到各處查勘,就地勢高低測繪成圖。第二年,呈文一到,按水位,依地圖,圈定可免與否,民眾皆服。范仲淹曾奏請各地遵行此法。西方用兵,年年徵收箭矢,富戶多囤積居奇,牟取暴利。王罕稟告上司,動員該縣百姓,多方籌款,按每年數量,加倍購足,抵制了富家盤剝。其他州郡,相繼仿此做法。
王罕理政有功,後被召入京城任戶部判官,又調任廣東轉運使以及潭州知州。
王罕為政,順適民情,不濫施威罰。知潭州,有一精神失常婦女告狀,語無倫次,拒之則大罵。前任知州曾多次將她趕走。王罕諒必有緣故,趁她清醒時獨自委婉詢問,得知她不曾生育,夫死後,被妾與其子所逐,憤極致狂。於是,王罕判治此妾與子,還她份內應得財產,病即痊好。州民傳為神明。再後,知明州,以光祿卿卒,享年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