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4-1988天津師範大學政法系,法學本科。
1988-1997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5年晉升為法官。
1993-1997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法學碩士。
1995-1996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1996.5-7美國聯邦法院實習。
1997-2000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國際刑法專業,法學博士,師從我國刑法泰斗高銘暄教授。
2001-2003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2003-2004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豪瑟全球法律項目研究人員。
2000-2005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2000年7月)、副教授(2002年7月)。
2004.4-9 國際刑事法院預審分庭見習學者。
2005.8-今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院長助理、國際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國際刑法評論》執行主編。
2008年4月25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任命王秀梅教授為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09年,王秀梅教授入選教育部2009年“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
2012年11月,擔任北京師範大學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處長、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
在中外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總計110餘篇;出版專著、譯著、合著及參加編輯學術著作總計40餘部;在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中國青年報和北京青年報等報刊發表專題評論數30餘篇。主持中國法學會項目,“國際恐怖主義犯罪防治對策研究”,美國國會資助項目,“懲治恐怖主義犯罪立法對策研究”等。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任命王秀梅(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刑法、中國刑法和外國刑法。
主要貢獻
論文
刑事制度中之被害人角色研究.中國刑事法雜誌,2001.(2)
關於酷刑罪的思考.現代法學,2001.(2)
傳統過失刑事責任觀念在當代社會中的弊病.法學家,2001.(3)
西部開發的環境刑法思想重構.中南民族學院學報,2001.(4)
環境刑法價值理念的重構——兼論西部開發中的環境刑法思想.法學評論,2001.(5)
建立常設國際刑事法院的必要——從凡爾塞到盧安達的75年.刑法論叢(5).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On Crime of Hiding and Destroying Account Materials, CRIMINAL SCIENCE Vol.1.2002
論侵略罪.法學家,2002.(2)
論恐怖主義犯罪的懲治及我國立法的發展完善.中國法學,2002.(3)
前南國際刑事法庭的創立及管轄原則.現代法學.2002.(3)
論滅絕種族罪.法商研究.2002.(5)
國際刑事法院屬物管轄權的延展.上海檢察調研,2002.(5)
論危害人類罪的概念及行為特徵.刑法論叢.(6).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屬性.現代法學,2003.(3)
懲治恐怖主義國際合作中的普遍管轄.法學評論,2003.(4)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的司法認定.人民司法,2003.(7)
英美法系國家環境刑法與環境犯罪探究,《中國刑事法學》(第1卷),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後現代社會的刑事立法原則 《現代刑事法治問題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論國際刑事責任的主體,《現代刑事法治問題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建立常設國際刑事法院的新進展,王秀梅,《刑法論叢》(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期
On crime of Hiding and Destroying Account Materials,《中國刑事法雜誌》2002年第1期
危害人類罪研究,《刑法論叢》(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
中國司法有權審判湄公河慘案主凶,法制日報,2012年5月15日
從葛蘭素史克案探尋懲治跨國商業賄賂之路, 中國紀檢監察報,2013年7月
著作
國際刑事法院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1
國際刑法的淵源與內涵—理論體系.法律出版社,2003.8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3.2
刑事法理論的多維視角.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3.12
研究成果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定罪與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7月)、《試論我國刑法中若干新型犯罪的定罪問題》(《中國法學》1999年1月)、《跨國犯罪與刑事管轄權》(《法學家》1999年12月)、《國際刑法的歷史發展及基本問題研究》(《中國刑事法雜誌》2001年1月)等。2001年9月到法學系做博士後,其研究計畫分三部分:計畫A,《丹麥酷刑犯罪研究》;計畫B,《國際刑事法律制度研究》;計畫C,《國際刑事法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