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海[勞動模範]

解放前長期以修鞋為業, 1949年底加入中國共產黨。1957年評為全國農業勞動模範。20世紀50年代王福海曾任田村農業社社長、四季青人民公社副主任。

王福海 (1902-1982)

1952年底,王福海帶頭組織18名農民建立農業生產合作社,帶頭將個人的小紅馬、鐵水車及其他生產工具投入社裡。辦社第一年就獲得豐收,全社純收入比辦社前增長39%,社員每戶平均收入達328元,在全鄉發揮了帶頭示範作用。他主動吸收村裡的困難戶、殘疾人入社,幫助他們擺脫貧困。他勇於接受新鮮事物,善於經營管理。他領導社裡引進良種,採用先進技術,在經濟條件很困難的情況下,貸款興修水利,全社糧食生產大副增長。同時發展溫室蔬菜生產、栽種果樹、養豬、制粉、還開辦沙石廠,開展多種經營。在多年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克己奉公,遇事同民眾商量,注意發揮社員的積極性。他的工作業績和工作作風受到民眾的擁護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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