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09—1984.07,安徽省司法學校法律專業學習;
1984.07—1988.06,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書記員;
1988.06—1995.06,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其間:1990.09—1993.07在華東政法學院函授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1995.06—1996.11,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副科級助理檢察員;
1996.11—1997.02,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
1997.02—1998.03,馬鞍山市人民檢察員審查起訴科副科長;
1998.03—2000.02,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處副處長、正科級檢察員;
2000.02—2001.07,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處處長;
2001.07—2002.04,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副處級檢察員、審查起訴處處長;
2002.04—2005.10,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其間:2001.03—2003.12在安徽大學法律碩士班學習);
2005.10—2006.09,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正處級檢察員;
2006.09—2008.07,馬鞍山市紀委副書記;
2008.07—2011.06,馬鞍山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市糾風辦主任;
2011.06—2013.01,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2013.01—2015.09,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5.09—2018.01,宣城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8.01—,宣城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中國共產黨安徽省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6日,宣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投票選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為明當選市監察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