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渠梁[渠梁網路CEO]

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秦的國都自雍遷到鹹陽後,又實行第二次變法,令衛鞅頒布“廢井田,開阡陌”的法令。 孝公十八年(前34)秦軍攻魏國固陽,守軍投降。

王渠梁(前381~前338年),戰國時秦國國君,即秦孝公。公元前361年即王位。他即位之初,秦國經濟、文化都比中原的國家落後。他雄心勃勃想恢復300年前先祖秦穆公的霸業,在即位的第二年,就發出徵求賢能人才的文告,宣布誰能使秦國富強,就封給高官,賞給土地。
求賢令發出後,在衛國不得志的衛鞅(即商鞅)來到秦國,經孝公的寵臣景監推薦給孝公。孝公第三次接見衛鞅時,聽了衛鞅用“霸道”(法家治國之術)治國論,正合心意。於是重用衛鞅,以“霸道”作為強國之術,實行變法。代表舊勢力的杜摯等人提出“法古無過”,極力反對變法的主張。秦孝公支持衛鞅的“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觀點,從現實出發,制定了富國強兵之策,實行變法,任命衛鞅為左庶長。變法的主要內容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廢除貴族世卿、世祿制度,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的等級制度;採用李俚《法經》作為法律,推行連坐法;創立按丁男征賦辦法,規定一戶有兩個丁男者必須分居,否則加倍征賦;禁止私鬥,以加強戰鬥力等。孝公下令變法,是直接衝擊秦國舊制度的一場激烈鬥爭,令行一年之後,舊勢力抵制變法,秦孝公果斷地把反對變法的公孫賈等處刑,為實行變法掃除障礙。
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秦的國都自雍遷到鹹陽後,又實行第二次變法,令衛鞅頒布“廢井田,開阡陌”的法令。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買賣。又在全國實行縣制,把全國設41縣(一說31縣),統由國君委派縣令進行管理,縣丞協助縣令。官吏實行俸祿制;統一全國度量衡;移風俗,清尚風化。
秦國通過變法,逐漸強盛起來。孝公八年前(35)出兵敗魏軍於元里,斬首七千級,取得東進第一次勝利。孝公十年(前352),升衛鞅為大良造,並派他率兵攻魏進入河西地。孝公十八年(前34)秦軍攻魏國固陽,守軍投降。孝公十九年(前343),周天子封秦孝公為“伯”(霸),次年各國諸侯來秦祝賀,洗雪了長期以來“諸侯卑秦”的國恥,確立了霸主地位。孝公二十二年(前340)秦孝公盡取河西之地,軍事東進自此轉入主動。變法使秦國富兵強,為後代秦始皇的掃滅六國,統一天下,奠定了牢固的基礎。也使秦國由奴隸制社會轉入封建制國家,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周顯王三十一年(前338)五月,秦孝公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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