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曾任遵化縣印刷廠、鋼鐵廠、工業局主管會計、財務股副股長、經委財務物價科副科長、審計局副局長、現任商業局副局長、商業總公司副總經理等。曾培訓過會計員、企業廠長、北京經濟函授大學學員510多人。在縣審計局、商業局工作期間,狠抓了審計、財務工作,組織完成審計項目120個,查出違紀金額6500多萬元;應上繳財政500多萬元,具體搞了11個方面的審計。1986年組織並親自搞了自籌基建、往來款項、集資效益等專項調查審計,發現預算外資金控制不嚴,危害巨觀利益,財務監督不利和會計核算不實的問題,向縣政府寫了關於當前經濟工作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的報告,縣委、縣政府、唐山市審計局、唐山市委、國家審計署領導非常重視,並給予了轉發。1987年編寫了如何分解計算企業承包經營所實現利潤一文,通過審計101個企業,剔除市場機遇利潤570萬元(其中上繳財政200萬元,餘下370萬元留作企業發展基金),用強化管理利潤來考核企業和承包人。
人物經歷
1988年組織並親自搞了縣鋼鐵廠財務收支審計,查出違紀金額2284萬元,縣領導高度重視,及時調整廠級領導班子,由縣人大副主任任廠長,兩年實現利稅5000多萬元。1989年組織並親自搞了縣旅遊服務公司的法紀審計,通過對5個省(市)、12個縣、45個單位反覆調查核實,查出個人貪污、行賄、偷稅等嚴重違紀問題628.5萬元,先後編寫一些論文及文章,在國家級刊物上刊登4篇論文,省級刊物上刊登7篇論文或文章,唐山日報、河北經濟日報、唐山審計局刊物上刊登20多篇文章。1993年組織編寫、修改了“發揮群體優勢,提高經濟效益”一文,在唐山市商業系統第六次現代化管理成果發布會上獲1等獎。他在30多年的審計,財務工作中,曾出席河北省、唐山市審計系統先進工作者,唐山市政府先進工作者,縣勞動模範、縣4次記功、記大功、2次浮動1級工資固定1級工資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