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於2002年獲得山西大學法學院學士學位,同年7月至太原科技大學法學院(時為太原重型機械學院政法系)工作。2008年獲得太原科技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主要從事民事訴訟方向的科研與仲裁法學的教學工作 。社會兼職: 兼職律師。
主講課程
民事訴訟、仲裁法學。
主要貢獻
代表作: 近年來在各級學術刊物上發表:
《淺談重複抵押問題》;
《立法應明確賦予環保社團以環境公益訴訟主體資格》;
《淺談環境公益民事訴訟》等多篇論文。
科研成果 :
參與了山西省環保廳課題《環境資源保護公益訴訟起訴主體研究》、山西省社科聯課題《環境資源保護公益訴訟研究》。
獲獎記錄
參與了山西省環保廳課題《環境資源保護公益訴訟起訴主體研究》、山西省社科聯課題《環境資源保護公益訴訟研究》獲得二等獎。
參與了山西省環保廳課題《環境資源保護公益訴訟起訴主體研究》、山西省社科聯課題《環境資源保護公益訴訟研究》,並獲得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