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清[原天津捷運集團黨委書記]

歷任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教育處副處長、市政局南方深圳公司副經理、濱海市政公司黨支部書記等職。2000年8月任捷運集團黨委書記。經查,2000年至2008年,王春清利用擔任天津捷運集團黨委書記的職務影響和兼任捷運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天津市紀委常委會給予王春清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010年11月王春清被獲刑13年。

簡介

歷任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教育處副處長、市政局南方深圳公司副經理、濱海市政公司黨支部書記等職。2000年8月任捷運集團黨委書記。

工作經歷

經查,2000年至2008年,王春清利用擔任天津捷運集團黨委書記的職務影響和兼任捷運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天津市紀委常委會給予王春清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10年11月王春清被獲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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