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利,灞橋區洪慶街道田王村支部書記。
違紀通報
灞橋區洪慶街道田王村支部書記王昌利組織該村18名黨員公款旅遊,村集體賬支出費用68040元。經灞橋區洪慶街道黨工委研究,給予王昌利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外出黨員及積極分子交回旅遊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