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74年8月~1976年11月在稀水縣巴河公社趙坳村任國小教員、大隊團支部書記;
1976年12月~1978年12月任浠水縣巴河公社企業團總支書記;
1979年1月~1983年12月先後浠稀水縣巴河公社統計幹事、組織幹事、宣傳幹事;
1984年1月~1987年10月任浠水縣巴驛區委組織委員、副區長;
1987年11月~1996年12月曆任浠水縣巴驛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
1997年1月至今任烯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所獲榮譽
在主持巴驛鎮工作期間,該鎮被評為中國明星鄉鎮,被省統計局排人全省水產百強鄉鎮行列。在主持縣工商局工作期間,該局被省經貿委評為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獲黃岡市"最佳文明單位"、"雙文明系統"稱號。被《中國市場報》被評為1999年"3·15"知名工商行政管理局。他1995年被省人事廳、教育委員會評為"尊師重教模範";1996年榮立"抗洪搶險"二等功;1997年撰寫的《在農業產業化進程中推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被《湖北社會科學》評為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