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1983年在西區稅務分局集貿稅收組工作,開出稅票和所收稅款占全分局8名同志開票總數和收款總額約6. 8%和35%。湖南電視台、邵陽廣播站、《邵陽日報》報導過其先進事跡。
1984年開票4696張,收稅44567元,比上年增長一倍。為此,在省局先代會、省財經學院、邵東、新邵兩縣和市內西區幹部會上介紹典型經驗。
1985年《湖南稅務》第一期作了專題報導,市政府批准其浮動一級工資。1986年入稽查分隊工作,自己約法三章:“送禮不要、請吃不到、說情不準”,至1989年共查獲偷漏稅案件217起,查補稅款151.5萬元,提前五年實現自己退休完成稅款100萬元的諾言,獲記功1次、記大功3次,榮獲湖南省財稅系統勞動模範和湖南省勞動模範稱號。
獲得獎項
榮獲湖南省財稅系統勞動模範和湖南省勞動模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