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珊

王寶珊,清光緒年間生,甘肅省正寧縣宮河南莊堡人。

王寶珊,清光緒年間生,甘肅省正寧縣宮河南莊堡人,約在民國38年(1949)病逝。王氏兄弟4人,王寶珊排行為三,在家執掌家務,實際為商號“祥盛魁”創始人。 其弟王自治
檔案資料反映:“清光緒年間,王寶珊主要是靠發橫財、得絕財、僱工剝削、經商得利、放高利貸、強霸硬占、依勢壓民等手段掠奪農民大批財物和生產、生活資料而發家。特別是在民國18年(1929)農業嚴重遭災薄收,貧苦農民饑寒交迫之機,他勾結反動政府,實行了殘酷的要糧、抓丁、苛捐雜稅、非刑拷打,逼得貧苦農民出賣田產,王趁機以低價購買民眾土地、財產,以高價出售糧食,放高利貸“黑驢打滾”,利上加利,零散錢總算賬,以物頂債等辦法,狠狠地搜颳了貧苦農民的大批財物。在嚴重天災和地主殘酷掠奪的情況下,鬧得全村110戶人家中,就有87戶(占79%)爛了家產,少吃無穿。其中33戶家產賣了一乾二淨,寸畝田地皆無,未有立足之地,沒歸宿之所。當時有9戶民眾,為了死裡求生,攜兒拖女,背老挑幼,沿門乞討,出外逃荒。貧農曹昌學,因雙目失明,被活活餓死,其妻領了12、16歲的兩個孩子,背了一口爛小鍋,悲憤交集,逃荒在外,一去未歸。貧農王碎卜因餓無奈,偷吃王家的狗食,被其發現,大罵一頓,趕出門外。絕大多數貧苦農民硬死不離本土,無奈只得男的給王家做活,女的上灶做短工,娃娃牧羊等出賣勞力,維持生活。
民國時期,王寶珊擁有數百頃良田(其中陝西涇陽有水地300多畝),方圓十四五個村莊都有他的佃戶,並且在隴東、蘭州、河西、寧夏、陝西、湖北武漢等地有商號10多處,生意做到全國各地。商號就是“祥盛魁”。在南莊也有商號,叫“德懷堂”。王家號稱“行走千里不住別人家的店,不吃別人家的飯,牲口不食別人家的草料”。到1949年解放時,王寶珊全家有80口人,占全村總人口的14%,擁有土地3000多畝(其中本村土地800畝),等於全村土地的1.2倍。除外村、縣、省有房屋外,本村就有住宅13院,窯洞37隻,房廈118間,牲畜28頭,汽車(編者註:應為馬或騾所拉之輕便大車)2輛。常年僱工24人,臨時僱工每年約50~60人。僱工自耕地1000多畝,年收入糧食近40萬斤;出租土地2000多畝,每年收入租子145000多斤。還在西安、蘭州、漢口等16個大中小城市都有商業、藥材、油坊、燒鍋、洋菸、房產等生意,年收入金銀無數可計。王寶珊全家雖然地多田廣,但是種地不納糧,依勢不交款,苛捐雜稅,征糧要草,由全村民眾負擔。當時全村貧苦民眾組織起來,進行了鬥爭上告,但反動政府和地主同流合污,勾結一起,用殘酷手段進行鎮壓,結果鬥爭失敗。”
他的女婿張連清回憶:“王寶珊在南莊有好幾處大宅,都接連而成,房廈無數;家中有80多口人,主事在他一身。平素沉默寡言,但是為人處事卻相當穩健精明。每天早晨,他很早就起床,然後穿著大褂,背著菸袋,在院子裡遛達,察看家庭作坊作業情況,召集僱工,分派任務,一切處理得井井有條。他家裡的僱工有長工,也有短工,而他對待僱工並不苛刻,工錢雖然也不是很高,但從來不拖欠。同時,他專門準備了一輛大車,農忙時節幫助窮人耕地,所以在當地民眾和僱工中很有威望。
在他這個大家庭中,他的家規很嚴,也很平等,而個人分工也非常細:他主外,他的媳婦主內,掌管家中內務,領導眾妯娌和兒媳。眾妯娌和兒媳兩人一輪,在內當家的指示下負責具體操作。例如吃飯,不管是老爺,還是下人,合家上下,同用一個灶,共吃一樣飯,即便誰的親戚來了,飯也不變,而且是各人招呼各人的親戚。做飯前,要先請示內當家,然後才能動手做飯。
王寶珊重視文化教育,在他的支持和提倡下,他的子侄們有很多受過高等教育,大學畢業的就有王會文、王昭文王懷文、王濬文等,而在國民黨各級政府中任職的除了王會文、王昭文、王懷文,王濬文,還有王成文、王奎文、王輯文、王富文、王周文幾個人。與此同時,針對家裡女眷文化素質低的現實情況,他在家中還辦了私塾(女學),自己人教自己人。他的三女兒,能寫會畫,就是他重視文化教育的結果。
王寶珊的親家張振襄稱讚王寶珊文化好,人能幹,家庭和睦,他人不及。”
《寧縣誌》載:王寶珊為人開明,民國26年(1937)春節之際,中國工農紅軍第一軍團駐防寧縣,他和寧縣和盛的張月桂、李天鋒等為紅軍籌集軍糧數千石。
王寶珊有4個兒子,分別是王會文、王奎文、王輯文、王選文。王會文,國民黨政治大學畢業,曾在玉門、隴西縣當過縣長,解放後被槍斃。王奎文,曾任國民黨寧縣社會科科長,解放後以反革命罪名被鎮壓。王輯文,曾任國民黨某師參謀、國民黨無線電台台長。解放前在隴南起義,起義後在平涼當教師。“文革”中受衝擊,以釘鞋為生,後被兒子接到新疆,死在那裡。王選文,農民,現在家。還有3個女兒:老大嫁到了長武;老二嫁到了邠縣北極;老三識文斷字,能寫會畫,嫁給了山河城縣商會會長張贊丞之子張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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