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祺

少時讀書,成年後繼承祖業,經營設在中亭街的同成碗行和三保雙龍橋的悅來碗行。同時不斷拓展經營範圍,面向全國創立海運業,設常安輪船公司,自置或租用海船,航運於福州、上海、天津之間;經營糧食業,向大連、營口採辦生油、大豆、麵粉等,在福州批發銷售;經營木材業,開設森記木材行,向天津、上海、瀋陽等地運銷木材;經營棉布業,向上海等大城市採辦棉紗布運回福州批發銷售;經營報關業,開辦森記報關行,為他所經營各業辦理報關工作,還對外承辦報關業務;經營房地產業,向台江地區購地建築商品房,出售給中國國貨公司、新奇春百貨店、永安堂藥材行等家。此外,他還投資福州電話公司,與人合營南台茶行、太成紙行。他還在天津購買一個碼頭,每年收入停泊費達10餘萬元。梅惠經營商業的全盛時期,廣集資金達60萬元以上,各業職工約有200人左右。
梅惠以倉山中洲吉祥街住宅作為經商業務的總指揮部,並作為聯絡同業商幫、宴請社會名流及國民黨軍政官員場所。他善於利用各地行、莊,了解各地商業行情,預測貨物價格升降,以決貨物的圍購或拋售。他善於運用姻、襟親的關係,讓福州某些富商給他貸款常保持20多萬元,並利用對方商業優勢積極參與經營。梅惠為使各行、莊的貨物能及時或占先調運,與閩江輪船公司理事長黃章五合股經營太成土產行。到20世紀30年代初,梅惠成為福州商界有影響的人物。他出任瓷陶、木材、麵粉三個同業公會理事長。
民國28年(1939年),梅惠被國民政府指派為商業整理員,經整理後,他被選任閩侯商會會長,又當選為福建省參議員,並擔任福州糧食聯營處理事長。由於梅惠在工作中忤逆當局權貴的旨意,民國29年,他因存1000箱食油,被誣為囤積居奇罪,判無期徒刑,移三元軍人監獄執行。因國民黨當局對梅惠判處不公,引起福州各界、各地商會、省參議會,以及海外華僑商團的遣責、聲援。在梅惠關押期間,福州第一次淪陷,他的大批貨物,被日寇搜劫一空。民國31年,劉建緒主閩時,撤銷對梅惠的原判而釋放。此時,王家商業趨向衰落。民國33年,福州第二次淪陷,梅惠疏散到南平、閩清,遙控福州商業經營。民國34年,抗戰勝利後,梅惠重振商業,在台灣購置倉庫,與台商合股開設南中商行,在福州、上海、台灣之間,開展木材、茶葉、白糖等商業經營。同年,梅惠又被命為商會整理員,民國35年,他選任福州商會常務監理。梅惠為重振家業,又親赴天津開展商業事務,但逢國民黨發動內戰,商務日非。他感到興業無望,心情郁憂,於民國35年患腦溢血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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