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職位
曾任中共臨海市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
工作業績
1940年5月任情報站負責人。
1940年8月任山前莊國小教員,兼任村黨組織宣傳委員。曾參加乳山縣七區委舉辦的黨員學習班兩期,為教員之一。
1941年2月任牟平縣一區花溝廟中心國小教員(該校被民眾議為培養“八路”的學校)。該校原是舊區鄉辦的一所有名的學校,住址在大路旁的小山上,原是處古廟改建為學校的。為防禦日寇夜間包圍,白天在學校工作,晚上當地教員回家住宿,他與另一位外地教員在山上睡了六個余月。
1941年9月任牟平縣抗日民主政府教育科幹部。
1942年2月,任牟平縣三區第一中心國小校長。從縣政府教育科派到三區當校長,當時只拿了縣政府的委印狀,沒有到縣委去轉黨組織介紹信,後來逐漸失掉了黨組織關係,直至1949年10月在華東海軍艦件處工作時重新入黨,批准黨齡從1950年1月5日算起。
1942年6月至8月參加東海地委“整風訓練班”,學習三個月,當時是以黨員校長培養整風骨幹,學習整頓“黨風、學風、文風”三風與黨的檔案。“實是求是”就是當時學習毛主席著作《實踐論》學會的。1942年陰曆10月,膠東日寇拉網掃蕩被圍困在“馬石山慘案”三天,死裡逃生。
1943年9月任牟平縣金家埠、山前村中心國小數學教員。他一方面擔任五、六級的數學教員,一方面作抗日宣傳活動,發動民眾參軍抗日。
1947年2月任山東榮軍總校膠東第四、第十分校宣教幹事、教育幹事。
1948年8月任第三野戰軍後備兵團政治部軍需。參加淮海戰役、渡江戰役。
1949年5月任華東海軍供應部、艦件處科員。
1949年,當時住在上海市武昌路九號四樓,在司令員張愛萍同志領導下(當時他屬於華東海軍創建時期者之一),參與接收國民黨“長治號”軍艦起義工作。曾為華東海軍通過香港向外國購置艦艇機械配件。
1950年與1951年被派往廣州、深圳負責採購清單與外匯付出和去香港人員的出口證件。開始住在廣州沙面與東亞飯店,他們通過葉劍英元帥哥哥的關係,給他們租了廣州六二三路111號原隴東公司的一幢樓房。同時,他們也得到華東情報處廣州辦事處陳主任的支持。
1954年8月任浙江省公安廳監管處科員。
1954年9月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中央法務部任命)。
1957年8月任台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秘書科科長、審判員。
1958年11月任上海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班學員。
1961年2月任臨海烤膠廠黨支部書記。
1961年9月任臨海縣人民檢察院秘書。
1965年2月任臨海縣建築工程公司經理、書記。
1982年4月任中共臨海縣委政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1987年6月批准離休,享受縣級待遇。一生曾榮立過兩次三等功。獲淮海戰役紀念章,渡江戰役紀念章,抗日戰爭勝利紀念章等,總計10枚。
2003年6月出版《中國帝王年代》。關於《中國七朝興亡史》、《日本侵略中國罪行錄》稿,待今後酌情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