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漢

王凌漢(1903~1951),小名長法,蔡店鄉蟒莊村人,王凌雲之弟。性粗莽,不學無術,是汝陽縣最大的惡霸。1950年被公安人員捕獲。1951年5月1日,在縣城召開公審大會對王公審,人民民眾紛紛要求向王討還血債。會後,將王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王凌漢(1903~1951),小名長法,蔡店鄉蟒莊村人,王凌雲之弟。性粗莽,不學無術,雖讀書8年,仍胸無點墨,年近三十,仍為等閒之輩,村人為些微小事尚敢與其口角廝打。1930年,王凌雲部為張鍅收編,任二十路第三師師長,內埠、蔡店一帶村鎮豪紳圖依王凌云為靠山,紛紛投其門下效勞,王凌漢隨之發跡,被稱為“二大人”。1936年,經大安、內埠等地豪紳活動,王凌漢出任第三區區長(在內埠),未幾辭職,回蟒莊擴充實力,圖謀稱霸一方。先後投其門下的文有郭紹緒、劉子萬、翟新年、趙作梅、陳其善等為其出謀劃策;武有張震、李長新、姚撫辰等各率一部分武裝,充其打手、幫凶。從此,王凌漢成為汝陽縣最大的惡霸。
1929年(民國18年)夏初,王凌漢指示姚撫辰率眾打開肖莊,殺死村民70餘口,財物劫掠一空。拉走“肉票”數十人,嚴刑拷打,逼索贖票”。“肉票”家屬無奈將村東與蟒莊相鄰的麥田(小麥即將成熟)忍疼賣給王凌漢,地價一塊銀元一畝。事後,姚將贖票錢如數給王交回,王未花分文得良田二百餘畝。
1940年前後,王在內埠開設“慶豐”、“錦添章”等商行,外經商業,內設賭場,兼放高利貸,利用大批無賴、賭棍巧取豪奪,並以收稅之權柄,兼併許多私人商行,使不少人傾家蕩產,數年內,王在馬坡、內埠、東金莊、蟒莊建四處莊園,擁有好地一千餘畝。
王每年為其母祝壽,極盡豪華鋪張之能事。伊陽、伊川、臨汝等縣地霸豪紳,持重禮到王府祝壽。事後,大批“壽禮”運往“慶豐”商行當商品出售。王借其母祝壽,每年大發一筆橫財。
王橫行鄉里,草菅人命。在內埠當區長時,護兵被人打死,有人謊稱是響崗營××二人所為,王即令張震帶幾名打手乘夜將二人綁架到內埠西嶺槍殺。杜莊杜某之妻被王姦污,為滅口夜間派人將杜某拉村外活埋。人傳王妻唐氏與多人私通,王先後殺害數人以泄私憤。蟒莊解放後,王以村民分其財產,派還鄉團潛回村中,殺害村民十餘口。據公審大會罪狀公布,王凌漢殺害人命多達百餘人。
1944年春,日本侵略軍西犯,伊陽淪陷,王凌漢及下屬團隊逃往靳村一帶,派糧款、拉民工,山區人民備受蹂躪。時洛陽專員楊天民,亦逃靳村,因楊王兩家系同僚加內親,遂委王凌漢為伊陽縣縣長。1945年8月,日本侵略軍投降,王以縣長名義率眾進入縣城。月余,國民黨河南省政府委派於鴻謨為伊陽縣長,王被卸職,後任河南省候補參議員。
1946年,王凌漢在蟒莊大興土木,建設官宅,強迫周圍數十里民眾給他運送建築材料,日夜不停。青石、磚瓦全由五十多里外的金谷堆村採制;壘牆所用的土坯,全來自三十多里外的妙水寺;大型木材由南山農民砍伐運送,沿途累餓而死者甚多。集四方能工巧匠百餘人到王府聽用,歷時年余,西院落成,有前廳後樓、南北廂房七十餘間,雕樑畫棟巍峨闊綽,全是榨取勞動人民的血汗凝聚而成。西院竣工,王又計畫以西式建築再建東院,圖紙方成,伊陽解放,西式洋房的美夢成了一枕黃粱。
王有妻妾三人,仍不斷欺凌民女,附近村莊的婦女被其強姦的甚多,有些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搶進府中達數日之久。連其寵妻唐氏之妹也難倖免,後又將其夫暗害,以達長期霸占之目的。
1947年夏,解放大軍南渡黃河,挺進豫西,王集四方地主武裝,將蟒莊建為中心寨,妄圖長期與解放軍頑抗。蟒莊解放前夕,王逃往重慶,繼續頑抗,任豫陝邊區綏靖第一路第11縱隊司令,在四川被中國人民解放軍繳械。後潛匿武漢,1950年被公安人員捕獲。1951年5月1日,在縣城召開公審大會對王公審,人民民眾紛紛要求向王討還血債。會後,將王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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