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王偉 ,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資深專利代理人、優秀智慧財產權律師。王律師擅長將智慧財產權與資本運作相結合,作為主辦律師,在科技企業股份制改造、定向增發、股權融資、智慧財產權投資、新三板等項目的實務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科技企業的持續、健康、規範發展注入了全新活力。現擔任江蘇省進出口商會、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國際商會馬鞍山分會等多家機構的法律顧問和智慧財產權顧問。學歷背景
1995年畢業於南京理工大學汽車工程專業2002年畢業於東南大學商貿英語專業
2013年獲得南京大學法律碩士學位
業務論文
1、《專利創造性“三步法”判斷之實證研究》2、《專利化技術創新的理論與實務》擅長業務
王律師擅長將智慧財產權與技術服務相結合,作為發起人、協調人或者管理律師,在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工業大學與企業的數個產學研、技術轉移項目中起到了關鍵作用,受到項目參與各方的一致好評。王律師擅長將智慧財產權與資本運作相結合,作為主辦律師,在科技企業股份制改造、定向增發、股權融資、智慧財產權投資、新三板等項目的實務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科技企業的持續、健康、規範發展注入了全新活力。
王律師專注於智慧財產權法特別是技術契約、反不正當競爭、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等法律事務,並精通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與應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管理、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納稅籌劃、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智慧財產權培訓等訴訟與非訴訟業務。現擔任江蘇省進出口商會、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國際商會馬鞍山分會等多家機構的法律顧問和智慧財產權顧問。
工作內容
1、為專利保護策略、商標保護策略以及著作權方面提供諮詢服務;2、負責智慧財產權貿易談判、契約起草與審查;
3、負責智慧財產權法律風險防範措施的制定和執行;
4、負責專利申請代理、專利權的維持、許可和轉讓;
5、負責專利複審、行政訴訟專利侵權訴訟;
6、對商標專利進行文獻檢索、調查和監視。
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內容:
一、智慧財產權專項顧問
1、審查、制定智慧財產權契約
2、制定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
3、利用和管理智慧財產權信息,制定和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
4、發表律師聲明與警告
二、代理智慧財產權獲權和確權
1、協助、指導或者直接代理個人或者企業申請專利、商標及著作權登記
2、代理專利、商標無效宣告及異議程式
3、智慧財產權權屬訴訟
三、智慧財產權侵權調查
四、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
1、商標、專利、著作權侵權訴訟
2、不正當競爭侵權訴訟
3、網路、新聞侵權訴訟
4、廣告語侵權訴訟
五、智慧財產權許可、轉讓談判、契約制定及審查
六、智慧財產權行政及刑事訴訟
七、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
八、計算機軟體及積體電路設計的保護
工作語言
中文、英語涉外專利事務
◆南京工業大學◆江南大學
◆百家麗(中國)創新科技有限公司
◆莫迪溫(丹麥)投資有限公司
◆江蘇海洋產業研究院
◆南京覓丹電子信息有限公司
◆南京德維斯頓科技有限公司
◆強勝精密機械(蘇州)有限公司
技術轉移項目
◆南京大學—常州某公司LED晶片項目專利◆南京工業大學—蘇州某公司節能減排新工藝項目
◆東南大學—揚州某公司非金屬散熱新材料項目
◆東南大學—蘇州某公司超大直徑測量技術項目
◆南京工業大學—蘇州某公司能源化污水處理技術項目專利
◆南京工業大學—無錫某公司秸稈紙漿模塑技術產業化項目專利
◆上海交通大學—蘇州某公司腫瘤診斷抗體技術產業化項目專利
高新技術企業輔導
◆南京金美鎵業有限公司◆蘇州新的電工有限公司
◆蘇州強盛精密機械有限公司
◆蘇州卓群鈦鎳設備有限公司
◆蘇州施萊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常州智維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鴻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蘇偉信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友誼整形外科醫院有限責任公司
◆無錫宇盛廚衛有限公司
證券資本項目
◆蘇州市建築裝飾公司天交所股權掛牌上市項目◆無錫天普文化公司天交所股權掛牌上市項目
◆南京某電子科技公司私募股權投資項目
智慧財產權訴訟案件
◆蘇州施比爾公司訴國家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無效行政訴訟案◆美國杜邦公司訴江蘇誠信化工有限公司專利侵權案
◆東南大學訴洛陽喜峰機械有限公司新產品合作協定糾紛案
◆北京振利高新技術有限公司訴南京板橋新城開發有限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
◆蘇州力康皮膚性疾病研究所訴康正偉業(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俏麗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案
◆江蘇優凝布魯克有限公司訴江蘇河海工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專利侵權案
◆江蘇優凝布魯克有限公司訴常州公路管理處、八達路橋公司專利侵權案
◆南京長鵬工貿有限公司訴廣州雙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專利侵權案
◆智慧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訴廣州劉頓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專利侵權案
◆中影環亞音像製品公司訴江蘇聯通公司著作權侵權案
◆莫迪溫投資公司訴張家港施億百風機有限公司專利侵權案
◆陸煒訴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專利侵權案
◆人民教育出版社訴江蘇美術出版社、江蘇科技出版社著作權侵權案
專利律師的價值
律師在專利制度中的作用1、發明創造的意義在於通過其實際套用,能夠減少投入,增加產出、提高質量、發展生產力、促進社會的進步與繁榮。在發明創造取得專利權後,專利權人獲得經濟利益是通過自己實施專利,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以及制止他人的侵權行為來實現的。基於此,律師的作用有:
(1)以法律顧問的形式,幫助自己實施專利的專利權人建立一套完整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避免和減小各種風險,使企業能夠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
(2)以法律顧問或委託代理方式,提供簽約機會,參與談判以維護委託方權益,監督契約的履行。
(3)以委託代理方式對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律師通過行政司法手段予以制止,並能夠要求對方賠償專利權人的經濟損失。
2、在專利檔案中,權力要求書是一個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重要檔案,它直接確定了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同時也是判斷他人是否侵權的法律依據,是打贏專利侵權訴訟的關鍵之一,基於此,律師的作用有:
(4)評估發明創造是否有獲得專利權的可能性,通過幫助發明人改進其發明等方式,維護髮明人的利潤。
(5)審查或親自撰寫專利申請檔案,嚴把專利檔案的質量關,使專利權人能夠有一個堅實的基礎來享用專利制度所帶來的好處。
3、專利文獻的大部分內容都是技術性內容,而涉及專利的糾紛,尤其是侵權糾紛,爭論的焦點往往都最終轉變為技術爭論,因此有理工科出身的律師,尤其是從事過專利代理實務的專利律師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更加得心應手,基於此,專利律師的作用重要的在於糾紛處理時其三位一體的角色價值:
(6)作為本領域一般技術員,可以較容易地深入透徹地的把握技術的創新要點,廓清糾紛涉及的技術邊界,從技術角度分清彼此,為訴訟打好基礎。
(7)作為在授權階段從事代理專利代理人,專利法有更清楚細緻的理解,更了解專利授權的過程,專利及有關專利文獻的價值,從代理人的角度迅速有效的把握涉案專利文獻提供的信息。
(8)作為律師,重要的是其對訴訟程式的掌控,具備在證據規則、辯論技巧、訴訟流程、利益相關方心理博弈的實戰經驗是做好訴訟律師贏得官司又一重要砝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