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王倬(1447~1521)字用檢,號質庵,王世貞的祖父。王倬為王輅第四子,王夢聲七世孫;出生於以衣冠詩書著稱的太倉王氏家族;成化十四年(1497)進士;授浙江山陰知縣,官至南京兵部侍郎,編修《蘭溪縣誌》。
人物傳記
王倬(1447—1521),字用檢,號質庵,輅四子。弘治、正德年間名臣。甫七歲,外祖素庵先生授以國小,數月悉成誦,無一字舛遺。素庵語女曰:“是兒必昌大汝家”。
成化十四年登進士,歷知山陰、餘干、蘭溪三縣,任內以善於斷獄而著稱。而使他在仕途上平步青雲的卻是他的赫赫武功。
明朝中期吏治敗壞,各地民眾暴動此起彼伏。王倬以文官領兵,機敏過人,用兵如神,東征西討,屢立戰功。其官職也由縣令歷遷御史,貴州、瓊崖兵備副使,廣西按察使,廣東右布政使、四川左布政使,以治軍實功,被命為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後終南京兵部右侍郎。
王倬的優異表現得到了明朝政府的高度評價:“所至稱循良吏,民思之。”王倬孝友天性,豁達大度,家產不能及中豪,而割田千畝仿范氏義莊養贍族人。自奉儉薄而厚於濟物,祿俸之餘,每分及族黨。故舊師資執友,罔不周到。雖遠戍之卒,行役之氓,饑寒患難,告於公,必滿所欲。居官清廉,不求虛名,務圖實效,公事之餘,則好與諸生講論經義。
正德年間,宦官劉瑾權擅天下,不少官員為保全自身而賄賂劉瑾。王倬卻不為所動,認為“生死貴賤命也,賄則使我盡喪其平生”。劉瑾倒台後,朝廷為褒獎其名節,在家鄉賜建都憲、方伯兩坊,築石牌樓以銘之,鄉人聚而成市,牌樓鎮因此而得名。
家居時擴建先祖留下的王家花園,開闢廣達十餘畝的鹿場,飼養麋鹿,因此又名麋涇園。妻陳氏,有二子三女。《明史》言其以謹厚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