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五中

人物經歷

王五中,韶山市高新區黨工委委員、副主任。

警告處分

2015年1月,王五中,韶山市高新區工作人員章智,韶山市規劃局工作人員賀傑工作日午間飲酒、上班時間出入休閒娛樂場所。

韶山市紀委給予王五中、賀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章智因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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