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政策
☆土地優惠
工業區土地一律辦理國有土地手續,根據投資規模每畝土地出讓金3——6萬元。
☆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對投資2000萬元至3000萬元(含)的項目,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縣留成部分由縣財政全額列支1年;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全額列支2年,減半列支3年。
☆其他優惠
根據投資規模,減免50%——100%的舊城改造費和城市配套費。除以上優惠外,對投資規模大、預期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項目,實行“特事特辦、一事一議”的優惠辦法。
服務措施 縣有關部門全程負責辦理所有審批手續;對工業區內企業實行重點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企業的一切合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