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玉環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是縣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職能部門,平時負責組織全縣人民防空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督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依法督促城市建設、基本建設中貫徹招待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其他工作。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防建設需要,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參與編制城市建設與人防建設相結合規劃。
三、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指導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方案,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配合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制定。
四、組織指導通信、防化防疫、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運輸防空合成專業隊伍的建設和訓練,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
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重點防護目標,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
六、負責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和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七、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管理;負責人防工程拆除和報廢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與平時的開發利用和戰時的功能轉換;指導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工種驗收。
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落實人民防空教育內容,會同國防教育部門指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會同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城鎮初級中學、高師院校的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組織人民防空幹部的培訓。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推廣套用科技成果。
十、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人防國有資產,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縣政府、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戰時根據縣委、縣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適時開設指揮所,實施有效指揮。
機構設定
綜合科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了解掌握全縣人防工作情況,督查人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負責草擬有關人民防空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人防行政執法工作,組織人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文書檔案、保密、信訪、接待工作及機關的後勤事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辦機關公務員的考核調配、獎懲、培訓教育工作;制訂全縣人防宣傳教育規劃,負責全縣初級中學、高師院校的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配合國防教育部門,指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人民防空教育。負責人防經費的管理;籌措人防建設資金;編制全縣人防經費預決算;負責制訂人防財務規範性檔案和有關制度;負責本級財務收支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負責起草全縣人防工程建設規劃,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計畫;負責全縣人防工程項目,設計審查、工程驗收,指導做好人防工程維管理、開發利用、平戰功能轉換工作和制訂戰時防空襲工程保障計畫;參與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指導;負責編制全縣人防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和計畫;負責制訂全縣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計畫,並檢查、督促方案的落實;參與組織縣級機關留城人員的疏散隱蔽工作;負責縣人防指揮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組建、訓練人防專業隊伍,責實施工程、通信警報建設學術研究、交流和指揮通信人員業務訓練。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主任(局長)沈心龍
主持玉環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副局長)董強峰
協助主任(局長)工作,負責人事、行政審批、行政執法、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和開發利用、信息調研、黨務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嚴超美
協助主任(局長)工作,負責財務、組織指揮、通信警報、社區人防、機關事務、安全保密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紀檢組長林智娥
協助主任(局長)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宣傳教育、機關學習、工青婦、信訪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