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四)負責州政府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安排州政府接待工作和州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公務活動;管理州政府外事工作和駐外辦事機構。 (六)負責州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州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承辦州政府各部門和各縣政府請示報告等,提出擬辦意見,報州政府領導審批或提交有關會議研究。 (八)負責處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州委、州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主要問題,辦理州委、州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職能簡介:(一)按照州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和要求,綜合協調各方面工作,保證州政府日常工作的運轉。(二)圍繞州政府的中心任務和工作重點,協助州政府領導調查研究、指導全州政府系統信息工作,收集、反饋州內外重要信息,開展信息調研,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服務,提建議;負責州政府機關專用計算機聯網和信息傳輸。(三)協助州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把關以州政府、州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起草州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和各種檔案的收發、批辦、催辦、立卷、歸檔等。(四)負責州政府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安排州政府接待工作和州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公務活動;管理州政府外事工作和駐外辦事機構。(五)負責協助州政府領導檢查、督促、協調州政府各部門和各縣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和州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規定及州政府領導的主要指示、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將落實結果向州政府領導報告。(六)負責州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州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承辦州政府各部門和各縣政府請示報告等,提出擬辦意見,報州政府領導審批或提交有關會議研究。(七)負責州政府與上級有關部門和州政府與州委、州人大、州政協、玉樹軍分區、駐軍和武警部隊的工作聯繫。(八)負責處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州委、州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主要問題,辦理州委、州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九)督促檢查、認真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意見和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十)負責管理機關行政事務和安全保衛工作及為州政府領導和機關幹部職工的服務工作,做好州政府機關辦公區、生活區的公共秩序、衛生環境和綜合治理工作。(十一)負責協助州政府領導辦理全州的法制工作事項;管理州無委辦工作。(十二)辦理州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二、內設機構(一)秘書科承擔全州政府黨組會、全體會、常務會和州長辦公會等會務;辦理州政府和州政府辦公室綜合文秘及文字把關;辦理州政府和辦公室各類文檔案的收發、傳遞及文印、歸檔等工作;負責與州委、州人大、州政協辦公室和各專門委員會的日常聯絡;協調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州政府組成部門和省級直屬單位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調研、督查工作;管理州政府和政府辦公室的印鑑;負責全州鄉以上政府、州級行政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印章的制發、回收、銷毀;負責與州軍分區、武警部隊及民眾團體的聯繫和州政府各部門、各縣人民政府的工作聯繫。(二)信息科負責州政府系統各類信息的采編和報送工作,及時收集、反饋州內外重要信息,圍繞州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分析領導關注的重點、熱點和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負責州政府辦公室計算機維護、聯網及公文和信息傳輸工作。提出辦公自動化建設的規劃並負責實施;承擔技術培訓任務;會同秘書科做好辦文辦會工作。(三) 信訪局(副縣級)受理全州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和州委、州政府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事項;綜合研究來信中帶有政策性、傾向性、普遍性的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對轉辦各部門、各縣的來訪,隨時搞好督促檢查和協調,直到解決為止,並向州委、州政府及上級領導機關報告處理結果;對各地區、各部門的信訪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四)法制辦公室編制州政府立法計畫,組織起草重要的行政法規和規章草案,並做好立法的解釋工作;承辦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及省有關部委、廳和州人大常委會轉發的法律、法規草案徵求意見的修改工作,審查各部門上報州政府的行政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負責做好州政府行政複議的組織工作,並對州政府各部門及縣、鄉政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對州政府各部門及縣、鄉政府的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向州政府提出建議;負責全州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完成州政府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五)督查室承擔國務院、省、州政府重大決策、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負責上級政府及領導同志指示及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對州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州長辦公會議以及州政府召開的現場辦公會議、專題會議決定事項進行督促檢查,承辦州政府領導交辦的指示和其他事項的查辦落實;按要求向領導或上級機關報告辦理結果。(六)外事僑務辦公室貫徹落實有關外事僑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協調全州外事和涉外活動計畫;組織接待來州訪問的各類外賓;按有關規定審核、審批全州因公出國人員及其他業務;負責接待和管理外國記者來我州的採訪活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歸僑的安置、扶貧救濟和僑眷工作;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外事活動和事項。(七)行政管理科負責辦公室的財務預算管理,各項經費的安排和合理使用,負責辦公室車輛調度等後勤服務工作和生活福利設施的管理以及州政府日常接待工作;負責政府機關家屬區的安全、生活管理;負責會議室的管理,承擔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辦公室的財產管理,做好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的其它工作。(八)無線電管理處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州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9名,縣級領導職數 7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秘書長兼),辦公室副主任1名,信訪局局長1名,無委處處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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