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
“猝死”也叫急死。看來貌似健康的人或病情經治療後已穩定或正在好轉的患者,在很短時間發生意想不到的非創傷性死亡,往往來不及救治,因此又稱為急症,關於從症狀出現到死亡歷時多長定為“猝死”的標準,各家意見沿不統一。世界衛生組織(WHO)定為6小時以內。而“猝死”死的高峰則是在起病後一小時內,因此一些心臟病學家認為發病後一小時內死亡作為“猝死”標準。
“猝死”的主要原因是心臟病,其中又以冠心病最常見。
多數人“猝死”前無明顯預兆,或在正常活動中,或在安靜睡眠中。有些病有以前有過心絞痛發作史,心絞痛又突然加劇,表現為面色灰白,大汗淋漓,血壓下降,特別出現頻繁的室性早搏,常為“猝死”先兆。有的出現原來沒有的症狀,如顯著疲乏感、心悸、呼吸困難、精神狀態必變等。隨後,由於心跳驟停,面部表現神志不清,高度紫紺、痙攣、瞳孔固定而擴大,或出現幾次喘息樣呼吸而進入臨床死亡。如果不及時發現及時進行心臟復甦搶救,或搶救無效,病人可很快(約4-6分鐘)進入不可逆的生物學死亡。
“猝死”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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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積極防治冠心病,控制其危險因素和誘發因素,如認真治療高血壓、高脂血症、糖尿病,適當參加體育活動,戒菸灑。避免長時期緊張的腦力勞動和情緒激動,培養革命的樂觀主義精神。出現心絞痛或心律失常時認真醫治。
由於“猝死”多數在家中或正常工作及日常活動中發生,或在睡眠中發生,因此,爭分奪秒、即時的現聲救護非常重要,往往可挽救其生命或爭取一定的搶救緩衝時間。一旦發現猝死病人,應立即使其平臥在床上或地上,進行現場救護,嚴禁搬動,馬上進行心肺復甦術,一面速請就近醫院前來救治。只有當病人呼吸、心跳復後才能以妥善方法護送到醫院繼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