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品質低下的人,用作貶義詞。
成語:
狐鼠之徒
「出處」
清·褚人獲《隋唐演義》第七十三回:“朝廷之紀綱法律尚在,但可恨這班狐鼠之徒耳。”
「意義」
比喻品質低下,喜好欺騙他人,不誠實的人,是貶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