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1、本科目核算按規定儲備的,用於戰備、防汛等特定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
核算方法
2、本科目的核算方法
1)特準儲備物資增加
A、調入特準儲備物資,根據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特準儲備資金”科目。
B、購入特準儲備物資時,按發票賬單支付物資價款、稅金和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C、按照要求將企業原材料等轉作特準儲備物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等科目。
2)特準儲備物資減少
A、調出特準儲備物資時,借記“特準儲備資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B、經批准出售特準儲備物資時,按照出售物資的賬面價值,借記“特準儲備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特準儲備資金”科目。
C、減少特準儲備物資儲備定量,將其轉為生產儲備時,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D、根據上級要求,將特準儲備物資用於戰備、防汛等特定用途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根據規定調整特準儲備物資價格,溢價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特準儲備資金”科目;折價時,作相反的分錄。
4)企業要加強對特準儲備物資的管理,定期對特準儲備物資進行清查,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特準儲備物資的損失,由企業或個人承擔,借記“營業外支出”、“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發生特準儲備物資的盤盈,按程式逐級審批後,借記本科目,貸記“特準儲備資金”科目。
3、本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特準儲備物資的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