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特洛伊·戴維斯被指控在1989年槍殺一名白人警察,並於1991年被判謀殺罪入獄。戴維斯堅稱自己是清白的,多年來不斷抗訴,直到執行死刑前的最後時刻。由於戴維斯的案件爭議已持續20年,令他成為世界各地反死刑的象徵,全球迄今已有近百萬人簽名請求免除他的死刑。美國當地時間2011年9月21日晚,特洛伊·戴維斯被執行注射死刑。戴維斯的聲援者形容,這是“美國史上最大司法失誤”。
特洛伊·戴維斯-槍殺案
案情
1989年7月,休班白人警員麥克菲在喬治亞州一間快餐店外遭槍殺。美國警方稱,戴維斯在某快餐店的停車場向一名流浪漢索要啤酒,流浪漢不給,被戴維斯毆打,這時途經此處的警官麥克菲試圖幫助流浪漢,結果被戴維斯開槍打死。目擊者指認戴維斯是兇手,而現場發現的彈殼,亦與戴維斯之前被定罪的一宗槍擊事件有關,但警方一直找不到兇器,也找不到證明戴維斯與此案有關的其他物證,也沒有發現血液等DNA證據。
宣判死刑
1991年,雖然戴維斯一直堅稱自己清白,但陪審團仍裁定戴維斯有罪並判其死刑。戴維斯此後不斷爭取翻案,自他被判刑以來,9名證人中有7人改口,稱他並未開槍。部分人解釋是在當地警方的壓力下才指認戴維斯。有證人宣稱,事發當晚也在現場、但一直以目擊者身份出庭指證戴維斯的科爾斯曾親口承認殺人。當年有份判戴維斯死刑的三名陪審員,更承認判斷錯誤。
推遲執行
由於案件牽涉種族,戴維斯被判死刑引起美國及全球各界人士關注。
由於此案疑點太多,戴維斯的死刑已三度延期,2007年7月、2008年9月、2008年10月三度臨近執行死刑前被推遲。
戴維斯的案子也引起了美國政界的強烈關注,美國前總統卡特及柯林頓都曾在戴維斯被執行死刑前為其“求情”,要求暫緩對其執行死刑。
戴維斯案件引起人權組織關注,最高法院在2009年下令戴維斯提供新證據證明自己清白,以判斷是否重審此案。
2010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並且要求辯護律師必須提出“無庸置疑”的證據來證明戴維斯的清白,這比要求檢方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水平還要高,下級審法院後來維持有罪判決。這是美國50年來首次為死囚作有關安排。但負責聽證會的法官小摩爾認為,雖然部分新證據為戴維斯判罪帶來“輕微疑問”,但欠缺足夠說服力。至於有證人宣稱聽到科爾斯承認殺人,小摩爾認為這只是一面之辭,不足採信。
執行死刑
美國最高法院2011年否決暫緩對戴維斯處決的要求,決定9月21日執行死刑。戴維斯的辯護律師要求亞特蘭大假釋委員會允許戴維斯接受測謊試驗,但被駁回。
2011年9月21日晚上10時53分,美國當局在傑克遜監獄內為特洛伊·戴維斯打毒針,15分鐘後宣告死亡。行刑之時,在美國和歐洲各地數以百計的人舉行集會以示對戴維斯的支持。行刑前夕,戴維斯重申:“我是無辜的,我沒有槍。我只要求各方能更深入調查本案,最後一定能發覺真相。我要求親朋好友繼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