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物流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物流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於本物流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分類
物流企業固定資產種類很多,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分成不同的類別。
(1)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分類,可以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和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是指直接服務於物流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服務於生產經營過程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分類,可以歸類反映物流企業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之間的組成變化情況,藉以考核和分析物流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和利用情況,從而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充分發揮其效用。
(2)固定資產按使用情況分類,可以分為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未使用的固定資產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是指正在使用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由於季節性經營或修理等原因,暫時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仍屬於物流企業使用中的固定資產;物流企業出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及內部替換使用的固定資產,也屬於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已完工或已購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及因進行改建、擴建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如物流企業購建的尚待安裝的固定資產、經營任務變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等。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是指本物流企業多餘或不適用,需要調配處理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使用情況進行分類,有利於物流企業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便於比較分析固定資產的利用效率,挖掘固定資產的使用潛力,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同時也便於物流企業準確合理地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3)固定資產按所有權進行分類,可分為自有固定資產和租入固定資產。自有固定資產是指物流企業擁有的可供物流企業自由支配使用的固定資產;租入固定資產是指物流企業採用租賃方式從其他單位租入的固定資產。
(4)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進行綜合分類,可分為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土地、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按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綜合分類方法,可把物流企業固定資產分為七大類:
(1)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2)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3)租出固定資產。指在經營性租賃方式下出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4)不需用固定資產。
(5)未使用固定資產。
(6)土地。指過去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補償費,應計人與土地有關的房屋、建築物的價值內,不單獨作為土地價值入賬。物流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7)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指物流企業採取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內,應視同自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