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物權法。物權法旨在明確和調整各類作為財產的物的歸屬和利用的權利義務關係,一向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契約法、侵權法共同組成民法的基本框架,是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基本內容之一。物權法先經學者草擬立法草案,再由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在學者立法草案的基礎上完成了物權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於2002年12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於2005年7月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布,至今已經七次審議並基本成熟,審議次數之多在我國立法史上前所未有,足見物權法起草受到的重視程度。物權法的頒布實施將是我國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的一件大事。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007年3月16日)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的說明
(2007年3月8日)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200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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