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名稱
物業管理師職業定義
物業管理人員是指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契約約定,通過對房屋建築及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進行專業化維修養護管理以及維護相關區域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為業主、使用人提供服務的人員。物業管理人員要具備一定的觀察、分析和判斷能力以及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還要求懂得建築、房屋附屬設施設備、環境、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涉外物業還要求精通外語。物業管理人員職業是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職業之一。
資格等級
物業管理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物業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物業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三個等級
申報條件
物業管理員
(1)從事物業管理工作1年以上;(2)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 (房地產類、城管城規類、建築類、社區類、工程管理類、工商管理類)
助理物業管理師
(1)取得物業管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助理物業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2)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畢業證書者。
物業管理師
(1)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業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業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2)具有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業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本科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業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