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費用
200元
項目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六號令(2000年3月16日發),自2000年7月1日起實施《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招用技術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物業管理人員屬於持證就業的目錄。為適應勞動力市場對物業管理人員的需求,規範從業人員的職業行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關於物業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勞社鑒發[2002>3號),對物業管理人員統一鑑定作了詳細規定,決定在全國展開物業管理員職業資格國家統一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