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09——1983.04,吉林省長春市標準配件廠職工
1983.04——1989.10,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公安分局刑警隊科員(1985.09——1988.07,長春市直機關業餘大學大專)
1989.10——1993.11,吉林省長春市監察局科員、副科級、正科級幹部
1993.11——1995.04,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監察科科員
1995.04——1997.09,深圳市公安局石岩派出所代理副教導員、副教導員
1997.09——2002.09,深圳市公安局民治派出所所長(其間:1998.09——2001.07,廣東省社科院經濟法研究生)
2002.09——2003.12,深圳市公安局龍城派出所所長
2003.12——2005.01,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督察長
2005.01——2006.08,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副局長、紀委書記兼督察長
2006.08——2008.06,深圳市公安局東深分局政委(正處級)
2008.06——2010.10,深圳市公安局東深分局局長
2010.10——2011.07,深圳市公安局警務督察處處長
2011.07——2011.08,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局長(副局級)
2011.08——2011.11,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副局級)
2011.11——2012.01,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副局級)
2012.01——2015.07,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副局級)
2015.07——至今,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副局級)
工作分工
協助映中同志分管全區消防安全生產工作;兼羅湖公安分局局長,分管區司法局、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管辦(區社區格線管理辦)、區綜治辦、區打私辦;聯繫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羅湖交警大隊、口岸交警大隊。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29日,羅湖區六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九次會議,根據憲法規定,審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任命牟春生為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6年10月20日下午,羅湖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副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