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出生年月:1972年9月
學位:碩士
學歷:研究生
職稱:講師
男,山東新泰人,法學碩士,曲阜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民商法。
發表文章
2006.8 旅遊契約中的精神損害賠償問題
主要成果
論善意取得制度中的“有償”與“無償”
牛立夫
曲阜師範大學法學院,山東日照276826摘 要:我國學者大都認為善意第三人基於無償行為而占有動產時,不應當成立善意取得。物權法也規定只有有償才能成立善意取得。這實際上是對善意取得制度的一種誤解,就善意取得的宗旨而言,應不以有償為限,無償亦可成立。在善意第三人成立無償善意取得後,其與原所有權人的利益應當通過不當得利制度進行平衡。
關鍵字:善意取得有償無償不當得利
分類號:D923.2[政治、法律>法律>中國法律>民法>物權]文獻標識碼:文章編號:相關文獻:主題相關參考文獻引用本文
CompensationandBareonAcquiringinGoodFaithNiuLifuAbstract:Mostscholarsbelievethatifbonafidethirdpartybasedonfreeandchoseinpossession,acquiringingoodfaithshouldnotbemade.TheRealRightsLawalsoprovidesforthesameanswer.Infactthisismisunderstandingtoacquiringingoodfaithbacsusewithoutcompensationcanalsoestablish.Afterbonafidethirdpartyestablishesthefreeacquiringingoodfaith,theinterestsoftheoriginalownersshouldadoptabalancedsystemofunjustenrichment.
Keywords:acquiringingoodfaith;compensation;bare;unjustenrichment
曲阜師範大學的專家教師(二)
曲阜師範大學設學於孔子故里曲阜,在美麗的海濱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區。建校56年來,紮根孔孟桑梓之地,汲取傳統文化精華,秉承“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校訓,堅持創新進取的時代精神,形成了人文特色鮮明的優良學風,培養了16萬餘名優秀人才,譜寫了培育英才、繁榮學術和傳承文明的輝煌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