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根據現行標準QB/T2262-1996《皮革工業術語》中對皮、革的定義 ,“皮”是指取自動物身上,未經鞣製的皮,也稱生皮;“皮革”是指使用生皮經過鞣製、防腐等加工處理成為可製成皮具產品的材料。
製成成品皮革需要經過幾十道工序:生皮----浸水----去肉----脫脂----脫毛----浸鹼----膨脹----脫灰----軟化----浸酸----鞣製----剖層----削勻----復鞣----中和----染色----加油-----填充-----乾燥----整理----塗飾----成品皮革。
標識
應國家輕工業局 要求,2011年4月1日執行新的行業標識,標識檔案號為:QB/T1333-2018(背提包),QB/T2155-2010(旅行箱包);標識更改如下:
1、合成牛皮、頭層漆皮改稱為“牛皮革”。
2、二層皮 改稱為“牛剖層移膜革”。
3、PVC 改稱為人造革。
4、里布(含尼龍布與棉布)改稱為 "織物"。
5、面料(含布料與尼龍料)改稱為 "織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