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牙科石膏結合劑鑄造包埋材料(YY 0713-2009/ISO 7490:2000)》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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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試驗環境
所有試驗應於23℃±2℃,相對濕度50%±10%的無明顯漂浮物的房間進行。
所有試驗設備均應清潔、乾燥。調和碗應乾淨、濕潤,甩去多餘水分。試驗前,試驗設備及材料均應放於試驗環境中至少5h~6h。
有些調和用具及試驗設備應在各試驗之間進行清潔,且於下次試驗前,處於規定的試驗溫度中。
5.3 調和
5.3.1 器具
5.3.1.1 生產廠說明書(第7章d))中推薦的潔淨的調和器具。
5.3.1.2 計時器:如秒表。
5.3.2 步驟
稱取300g粉劑,精確至1%,並稱取生產廠說明書第7章c)中要求的水的體積。若生產廠提供的為水的體積範圍,則取該範圍的中間值。將水倒入調和碗中,於10s內將包埋材粉劑灑入水中,儘量避免混入空氣。粉液接觸開始計時,以每秒鐘兩圈的速度手調15s,然後按第7章d)進行機械調和至生產廠規定的時間。
6 試驗方法
6.1 目測
應在正常目力下檢測,不能用放大鏡。
6.2 工作時間時的流動性
6.2.1 器具
6.2.1.1 潔淨、乾燥的圓柱形模具,長50mm±1mm,內徑35mm±1mm。由耐腐蝕、不吸水材料製成。
6.2.1.2 方形玻璃平板,至少150mm×150mm。
6.2.1.3 牙科振盪器,電源頻率50Hz或60Hz。
6.2.1.4 精度為1mm的刻度尺,用於測量坍塌後的調和物的最大及最小直徑。
6.2.1.5 無反應性(活性)脫模劑,如乾矽油噴霧或矽脂。
6.2.2 步驟
將圓柱形模具內表面塗脫模劑,按5.3調和200g包埋材粉料。將模具放於玻璃平板中央,再將其放於牙科振盪器上。振動包埋材調和物,使之進入模具內,直至微溢。振盪時間不應超過20s。刮平調和物使之與模具頂平齊。於粉液接觸後2min時以約10mm/s速度將模具垂直從板上提起。如果生產廠提供了凝固時間範圍,則在該時間範圍中間值的前1min提起模具。待包埋材料一經固化,立即測量固化的包埋材料基底部最大及最小直徑,計算其平均值。
6.2.3 結果判定
按6.2.2試驗兩次,若兩次試驗結果均符合4.2的要求,則該產品符合本標準的要求。若一個符合要求,另一個不符合要求,則應重新試驗3次。若3次試驗結果均符合4.2的要求,則該產品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否則該產品不符合流動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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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石膏結合劑鑄造包埋材料(YY 0713-2009/ISO 7490:2000)》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