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三國,是流傳於台灣日治時期的三六九棋類,遊戲人數3人。
棋具
一正三角型的各角往外延伸各接一個內有兩條垂直中分線的三角形。延伸線中間再各畫一條中分線,稱為關門。中間三角形稱為沙場;另外三個稱為國土。交叉點為棋位。
每人九枚棋子、與三顆石頭。
規則
初始布置各選一外端的三角形,棋子放於接近己側的九個點。
每人各選一、四、七、或二、五、八、或三、六、九,此三組的三個數字。
每次大家一同出手,以決定誰可走一步,手中可握零到三顆石頭。若石頭總數為己方所選組的數字之一,則己棋走一步至空位或敵棋處。若至敵棋處,則將該敵棋移除遊戲。
以消滅兩國的所有敵棋為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