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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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險場所
由於爆炸性混合物出現造成爆炸事故危險而必須對其生產、使用、儲存和裝卸採取預防措施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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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險區域
爆炸危險區域指的是正常運行時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出現或短時間頻繁出 現爆炸性氣體、蒸氣或薄霧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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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險物質
爆炸危險物質,是能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氣體、蒸氣、薄霧、粉塵和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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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的通知 勞部發(1995)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局、總公司: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爆炸...
檔案發布 檔案全文 -
火災爆炸危險場所
火災爆炸危險場所(Fire hazardous area;Fire and Explosion Hazardous Locations)。 火災爆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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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塵爆炸危險煤層
經爆炸性鑑定證明煤塵具有爆炸性的煤層
英語 漢語 -
燃燒爆炸危險與安全技術
1.1 1.2 2.1
圖書簡介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目錄 -
爆炸界限
可燃物質(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或氧氣)必須在一定的濃度範圍內均勻混合,形成預混氣,遇著火源才會發生爆炸,這個濃度範圍稱為爆炸極限,或爆炸濃度極限。
簡介 計算方法 -
塘沽爆炸
“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是一起發生在天津市濱海新區的重大安全事故。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險品倉...
爆炸經過 爆炸強度 爆炸物質 波及範圍 事故處理 -
爆炸危險場所的類型和等級
Q一3級場所:是指在不正常情況下整個空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性較小的場所。 G-1級場所:是指在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 G一2級場所: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