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辦喪事。《宋書·謝弘微傳》:“東鄉君薨……弘微一無所取,自以私祿營葬。”《金史·循吏傳·女奚烈守愚》:“父沒時年十五,營葬如禮。”清蒲松齡《聊齋志異·考城隍》:“後九年,母果卒。營葬既畢,浣濯入室而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