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複合放射損傷

臨床表現燒傷複合放射損傷後,既有燒傷和放射損傷各自的臨床病理變化,又具有複合後的新特點,這些特點集中反映為“複合效應”。 複合效應表現取決於原單一傷傷情的輕重,受傷的順序及間隔時間,表現於傷後的不同階段和不同部位。 治療在治療時,應充分吸取單純燒傷與放射損傷的治療經驗,既要全身綜合治療,又要根據傷後各階段的突出問題有所側重。

病因

1.核武器爆炸;
2.核反應堆等核設施爆炸事故;
3.放射事故等。

臨床表現

燒傷複合放射損傷後,既有燒傷和放射損傷各自的臨床病理變化,又具有複合後的新特點,這些特點集中反映為“複合效應”。複合效應表現取決於原單一傷傷情的輕重,受傷的順序及間隔時間,表現於傷後的不同階段和不同部位。

檢查

除檢查熱力燒傷外,還需通過物理學、生物學測定與血液學等實驗室檢查評估照射損傷的程度。

鑑別診斷

由於體表燒傷易於察見,所以需要注重受照射史協助鑑別診斷。

治療

在治療時,應充分吸取單純燒傷與放射損傷的治療經驗,既要全身綜合治療,又要根據傷後各階段的突出問題有所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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