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英文名:Fuel surcharge、fuel adjustment factor、Bunker surcharge,縮寫為f.o.s.或f.a.f.)是航運公司和班輪公會收取的反映燃料價格變化的附加費。該費用以每運輸噸多少金額或者以運費的百分比來表示。2018年6月4日,國航和昆明航空發布公告稱,自2018年10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再度上漲,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費。受燃油價格上漲的影響,自2018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再度上漲,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50元燃油附加費。自2018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調整徵收標準如下:成人旅客: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

基本信息

航空收費

升降歷史

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
2000年中國開始對國際和國內航線徵收燃油附加費,費用約占機票全價的10%-25%。

2004年中國民用航空局規定航空公司可將機票基準價上浮25%,並同時取消燃油附加費

2005年8月1日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恢復徵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徵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費首次上調:800公里以下漲至3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漲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費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費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調為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調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線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線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費標準達到歷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線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暫停收取中國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以出票時間為準)。

2009年11月14日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恢復徵收:800公里(含)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 自2010年4月6日起開始預訂購買的機票(以出票日期為準),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簡稱“國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簡稱“海航”)、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簡稱“南航”)、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簡稱“川航”)、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簡稱“深航”)擬對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幣50元下調為人民幣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繼續執行人民幣20元的標準不變。截止4月2日17:30為止,三大航中的另外一家——東航尚未有下調的正式通知。

自2011年2月22日零時(含)起(以出票時間為準),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標準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標準為50元。

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
2011年4月8日零時(含)起(以出票時間為準),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標準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標準為60元,漲幅分別為22%和20%。

2011年5月26日零時起,中國國航、東方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深圳航空在內的大多數航空公司已發布通告,上調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由原來的60元調整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由原來的110元調整為140元。

2011年8月1日,發改委《關於推進航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實行,包括國航、東上航、南航、春秋在內的國內航空公司紛紛宣布,將自8月2日零時起(出票日期)上調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由調整前的每位旅客140元調整為150元,而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航線的燃油費標準未作調整,仍為80元每人。

2011年9月6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對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幣150元下調為人民幣140元;而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徵收80元,維持原標準不變。

2011年12月4日,國內航空煤油價格每噸上調了376元,滿足燃油費與航油價格聯動、航油綜合採購成本累計變化幅度超過每噸250元的調整前提條件,12月5日起800公里以上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隨之上漲。

南航、吉祥航空、國航等多個大型航空公司官方網站都貼出了公告,從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由130元調整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仍為70元不變。

2012年4月5日,國內多家航空公司發出通知,自5日起,調整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70元上調為80元;800公里以上由140元上調為150元。這次調整後燃油附加費價格平了歷史最高記錄。

中國國航和山航已經發布通知稱,自2012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對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幣80元下調為人民幣7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幣150元下調為人民幣130元。

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
南方航空公司發布通知,自2012年10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費上調10元,由70元調整至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上調10元,由130元調整為140元;同時,兒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費亦上調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30元上調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60元調整為70元。按成人全票價10%計費的嬰兒則免收燃油附加費。

2013年4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下調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10元。

調整後的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具體為: 公里(含)800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幣80元下調為人民幣7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幣140元下調為人民幣130元。

對2013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機日期為2013年4月5日(含)後的國內客票,不再按照新標準退還燃油附加費差價。

自2013年5月5日(出票日期)起,銷售國內航段(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徵收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徵收120元。

恢復收取

為適當緩解油價大幅上漲給航空公司帶來的成本增支壓力,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決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恢復對中國國內航線旅客運輸收取燃油附加。

自2005年8月1日起,國家允許國內航空公司在國內航線(不含內地與香港、澳門航線)收取燃油附加費,以航段為單位定額計收。燃油附加收取標準核定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購票時與票價一併收取,項目代號“YQ”及標準在客票上單獨標示。燃油附加執行期限暫定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時刻為準。已提前購票的旅客不再補收。2005年來,國際市場油價持續大幅上漲,拉動中國國內航空煤油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造成航空公司運輸成本明顯增加。為適當緩解航空公司成本增支壓力、促進航空運輸業健康發展,在航空公司加強經營管理、有關部門出台扶持措施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礎上,恢復對國內航線旅客運輸收取燃油附加。

發展改革委和民航總局為此下發的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民航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航空運輸價格和市場的監管,依法及時查處航空公司違反現行票價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標準等價格違法行為。

大幅降低

根據中國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發出通知,決定相應降低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標準。其中,800公里(含)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線由80元降低到2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執行,以出票時間為準。 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優惠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及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繼續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上航線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

暫停收取

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
2009年1月14日晚,中國國家發改委和民航局聯合發布通知,因油價再度下調,從1月15日起,決定暫停收取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以出票時間為準)。分析師預計,暫停收費後,國內航空公司2009年將因此少賺66億元。今後是否恢復收取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將視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另行研究確定。有航空公司內部人士分析,可能與即將推出的機票價格管理措施有關。國家民航局將於對中國國內699條航線機票價格進行干預,為其制定成本價,航空公司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機票。

標準上調

2012年4月1日起,多家航空公司將再次上調國際航線燃油附加費的徵收標準,最高的上調幅度達到10%。東方航空、中華航空、澳洲航空、印尼英航等航空公司均以發出通知,將從4月1日開始上調部分國際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是按照2009年11月公布的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規定,根據2011年度國內航線航空煤油實際消耗量、旅客運輸周轉量,並考慮航空公司自行消化燃油成本增支因素不少於20%測算得出的。

2012年4月5日,國內航空公司再次對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

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70元上調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140元上調為150元。

嬰兒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費;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按實際收取標準減半收取燃油附加費,具體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4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70元。

下調價格

2012年12月5日起,國內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將下調,各航段的下調幅度均為10元人民幣。

攜程旅行網已收到吉祥航空等公司下調燃油附加費的通知,自12月5日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費下調10元,由80元調整至7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下調10元,由140元調整為130元。兒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費亦下調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40元下調為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70元調整為60元。

按照聯動機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的漲跌幅度一致,繼吉祥航空後,預計其他航空公司也將跟進下調。

2014年12月03日,東航、國航、南航、春秋等多家航空公司發布公告,從12月5日(本周五)起(以出票日期為準),對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800公里(含)以下由40元下調為30元;800公里以上由70元下調為60元。嬰兒照例免收,兒童等減半收取。

影響介紹

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
成都某大型航空公司表示, 航油下降了,航空公司的運營成本也會相應下降。燃油附加費下降或者上調,都是很正常的。航空市場競爭激烈,也已經完全市場化,機票折扣最終還是由市場情況來決定,不會受稅費左右。張偉則認為,燃油附加費下調,必將吸引更多市民出行,使得暫時低迷的航空市場逐漸回暖,對於航空公司、市民和機票代理都是極大的利好。

2008年底燃油附加費下調後,一夜之間各航空公司紛紛上調了機票價格。但因為春運期間正處在出行高峰期,多數航線機票只有全價,所以有利於百姓節約出行成本。根據國家民航局對旅客運輸量的預計,2009年將有2.2 億人乘機出行,有分析師估算,按照平均每人30元的燃油附加費計算,停徵會使中國國內航空公司減收66億元。2008年中國國內航空公司將出現有史以來的巨虧,虧損金額很有可能超過250億元。而 2009年中國航空運輸業依然面臨客座率下降和票價下滑的困境。

中國官方自2008年12月25日起,曾經降低過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標準。隨著航油成本的降低,2009新年伊始民航局再次宣布將停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

停止收取

2015年2月5日起,國內各家航空公司將停止徵收燃油附加費,旅客只需支付機票費用與50元民航發展基金即可出行。

數據顯示,2015年2月1日生效的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為每噸3782元,低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於建立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每噸4140元的基準油價。業內普遍認為,國內航油綜合採購成本下降,是此次燃油附加費取消的關鍵原因,不過今後如果油價上漲,將適時重新收取該項費用。

國內復征

2018年6月4日,國航和昆明航空發布公告稱,自2018年6月5日(含)起,開始徵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

復征上調

受燃油價格上漲的影響,自2018年10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再度上漲,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費。

由於近期國際市場油價持續上漲,依據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多家航空公司再次調整燃油附加費。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每名旅客(成人)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不變,800公里以上航線每名旅客(成人)收取燃油附加費上調至50元。另外,兒童、按民航局規定享受優惠的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名旅客收取20元。按成人全價票10%計價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

出租行業

各地動態

計程車燃油附加費 計程車燃油附加費
2009年以來,成品油價格不斷上漲,計程車經營壓力不斷增加。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島市已率先啟動了出租汽車運價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自8月15日起,唐山市計程車運程超過2公里的,每乘次均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自11月21日起,秦皇島市出台價格聯動機制:成品油價格上漲幅度達到800-1400元/噸的情況下,計程車可以向乘客收取1元燃油附加費。

石家莊市運管處高飛表示:“石家莊市計程車已經全部改造成雙燃料車,油價上漲對計程車運價影響不大。石家莊計程車加氣難的情況已經大大緩解,計程車基本上都能順利加上氣。”他表示,計程車有嚴格的價格調整程式,運價調整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審批。

邯鄲、保定等市相關部門也表示,計程車運價暫時不會上漲。

北京動態

2011年4月7日,北京93號汽油漲至7.85元/升(漲0.4元)。北京計程車燃油附加費也隨之從1元增加至2元/運次。

2012年3月20日,93號汽油最高零售價達到8.33元/升。計程車燃油附加費再次上漲至3元/運次。

為了有效疏導油價上漲對計程車行業影響,經市政府的批准,2012年9月29日起,本市調整計程車燃油附加費標準,乘坐距離超過3公里的乘客燃油費標準從2元/運次調整為3元/運次,乘坐距離在3公里以內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費。

2012年11月16日,北京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再次下調。根據此次油價下調幅度和影響,按照本市計程車燃油附加費調整要求,北京將於2012年12月5日起,降低計程車燃油附加費標準,乘坐距離超過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費下調至2.00元/運次。本市燃油附加費隨油價波動已進行了2升2降的動態調整。乘坐距離在3公里以內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費。

2015年1月由於將對北京全市計程車計價器進行調整,1月15日至1月21日定為過渡期,期間新舊燃油附加費政策並行,已調整計價器的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未調整計價器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1月22日全部完成北京市出租汽車計價器調整工作,北京所有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1元計程車燃油附加費將取消,北京全市6.7萬輛計程車昨天開始調整計價器。計價器廠商介紹,今後如果燃油附加費再調整,計價器可遠程直接調控。

最新動態

2015年15日、16日兩天,百餘家出租汽車企業累計完成了1.6萬餘輛出租汽車的計價器調整。近三成計程車運營時不再收取燃油附加費。2015年1月22日起,乘客乘坐計程車不用再交1元錢的燃油附加費了。

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在連續下調5個月之後,乾脆直接取消了。澎湃新聞從滬上一些機票代售機構獲悉,2015年2月5日起,國內各家航空公司將停止徵收燃油附加費,旅客只需支付機票費用與50元民航發展基金即可出行。2014年同期,800公里以上航段的徵收標準為120元。

據攜程旅行網訊息,廈航、祥鵬航空等航空公司已率先發布通知,2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將下調至0元,預計其他航空公司也將於這兩天宣布跟進。

免徵航企

2018年12月29日,祥鵬航空率先公布,根據發改委、民航局關於完善民航燃油附加聯動機制的要求,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達到調整條件,自2019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所有航線燃油附加費免徵收。

2019年1月2日-4日,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大新華航空、廈門航空、山東航空、春秋航空、中國聯航、東方航空、四川航空、中國國航相繼宣布自1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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