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任湖南省殘聯辦公室科員;
2000年6月至2005年8月,任湖南省殘聯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2003年11月至2005年8月,任湖南省殘聯辦公室主任科員;
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任中共湖南省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科員;
2006年8月至2009年1月,任攸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9年1月至2010年1月,任中共攸縣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
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任中共攸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1年6月至2012年任中共攸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1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中共醴陵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任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候選人(公開選拔)
2012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6年9月任岳陽市委常委、統戰部長、人民政府副市長。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29日下午,中共岳陽市委七屆一次全會召開,當選為中國共產黨岳陽市第七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2017年12月19日,當選為湖南省青年聯合會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開發問題突出。
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采砂問題突出。省水利廳違規批覆位於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采砂權有償出讓方案。岳陽市政府、岳陽縣政府及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水務、河道採礦等部門履職不力,未能取締違法采砂行為。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岳陽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熊煒(時任岳陽市副市長)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