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訂各項管理措施;負責編制高新區科技發展、園區建設和經濟發展等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園區內企業經濟運行、技術改造、節能降耗等工作;組織指導園區內企業科研、新產品開發。 (三)負責園區項目、資金等的引進和協調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四)組織、指導、協調高新區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引資項目的開工建設工作。 (五)負責高新區的黨建、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武裝、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有關工作。 (六)負責高新區的教育、文化、體育、科技、衛生、民政、信訪、殘聯、安監、綜治、計生、外事、僑務、社區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高新區的財政、審計、統計及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社會事務部、經貿科技部、建設管理部、財政審計部行政編制
( 15名 )黃萬傑、劉慶、滕武、王永壽、宮濤、林麗雲、楊世安、劉厚偉、范永捷、張道輝、楊炳琪、楊桂修、孫德濤、陳晉琳
工勤編制
( 2名 )鹿崇江、趙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