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焦作大學SHOW夢緣劇社是焦作大學建校以來第一個專門以小品、相聲、話劇等為活動範圍的綜合性社團組織,是為豐富大學生課餘生活,拓展興趣愛好,增強實踐能力,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創導健康活潑的校園文化,發展焦作大學社團組織而由張鵬帥、胡孔金、肖艷科等人自發成立的學生組織。
本劇社以“在娛樂中學習,在表演中鍛鍊,豐富課餘文化生活”為宗旨,以“走上舞台,展示自己”為原則。激發同學們的創作和生活激情,讓更多的同學走上舞台,展現自己年輕的風采,接受燈光和掌聲的洗禮,使他們發現自己的潛力,對生活和未來充滿希望和夢想,同時在表演中鍛鍊語言表達能力和技巧,在舞台上學到更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
劇社還會邀請學校相關專業教師舉辦相關講座,講授表演方面知識,條件允許情況下,還請老師去排練現場指導,定期對會員表演進行評論指導,讓每個人在實踐中成長,在實踐中完美。為廣大同學提供一個夢想的舞台。演出既加深了同學們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又豐富了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我校社團文化的繁榮。
SHOW夢緣劇社劇社發展方向:
一、劇社在今後的發展過程中,將本著與時俱進的精神,深入大學生生活,組織有時代氣息符合大學生生心理,有益於大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並創作相關作品。
二、展開多種表演競技比賽,條件成熟後將定期舉行文化交流。
三、組織專門人員授集相關資料,定期向全校徵集劇本和招募演員。
四、條件允許情況下,拍攝錄製有關表演作品,在學校多媒體及網站網際網路上對外放映,宣傳焦作大學,提高焦作大學知名度。
五、與兄弟院校、各社團、各周末文化廣場合作,爭取更多的表演機會,讓更多的人走上舞台,得到鍛鍊。
六、SHOW夢緣劇社將向著特色品牌、創新流傳的方向不斷開拓進取“真誠熱情、執著堅定、團結創新、活潑奮進”努力實現自己的目標,讓現實見證夢想。
七、發展戰略:伴著焦作大學的歷史傳承下去。
章程
第一章 總則本劇社名稱:本社團定名為焦作大學SHOW夢緣劇社本劇社是由校社團聯合會直屬,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社團管理規定的非盈利性組織。劇社發展計畫主要分三步:深入大學生活創作相關作品,豐富大學生課餘文化生活。參加學校各種文藝活 動,擴大劇社在學校的影響力,使劇社正常運行。與兄弟院校、各社團、各周末文化廣場合作。提高劇社在焦作各高校的知名度,讓更多的人關注本劇社,並在合作中讓彼此得到鍛鍊和發展。劇社不斷發展壯大,在條件允許情況下,拍攝錄製相關表演作品,在學校多媒體和網站網際網路上對外放映。宣傳焦作大學,提高焦作大學知名度。
第二章 性質、宗旨、原則
性 質:本社團是本校在冊學生在自願基礎上組織起來的以發動同學們學習和活躍校園文化生活,積極配合學校、院系的宣傳和娛樂工作,嘗試以話劇形式進行文學表現,作為文學深刻意義上的實現,並培養劇社成員的相關能力,提高綜合素質,豐富大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提高藝術鑑賞能力,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完善的大學生業餘團體。
宗 旨:話劇在於展示,展示在於富有個性魅力的舞台表演。劇社致力於“在娛樂中學習,在表演中鍛鍊,豐富課餘文化生活”的理念,和社員在一起實現自己的夢想,拓展自己的舞台,展示21世紀大學生的新風貌,袒露靈魂的真實,追求創作的目的。
原 則:本劇社本著“走上舞台,展示自己”的理念,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文化生活,發展話劇事業,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創導健康活潑的校園文化為原則,積極開展具有思想性、教育性、藝術性、知識性、趣味性為一體的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在活動實踐中提高同學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團隊精神以及綜合素質。
一、活動範圍:校內、社會所有與本劇社有關的各種組織活動。
二、活動方式:1.定期在學校徵集優秀劇本、招募優秀演員、開展多種表演競技比賽、參加各種表演等相關活動。
2.以大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為藍本,創編劇本,進行排演,與校園生活相結合創編排演小品或短劇。
3.選擇合適的表演篇目,進行改編排演課本劇。
第三章 社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社員享有決定是否參加本劇社組織活動的權利。社員將免費獲得表演機會以及劇社在各階段最新工作計畫。社員擁有對劇社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及批評的權利。社員享有劇社提供的各種便利和優惠。例如:會員有優先獲得表演機會的權利。社員擁有對劇社確定的計畫及活動進行商榷提出修改意見的權利。社員有權參加社員大會,並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義 務:
社員須認真貫徹實施劇社章程提高自身道德和表演等方面素質,促進劇社發展。自覺維護本劇社的聲譽。積極關注劇社發展趨勢,了解劇社的相關知識。自覺遵守劇社的紀律,服從劇社的組織分配,積極參加劇社的活動,認真完成劇社的任務。社員有支持宣傳本劇社各種活動的義務。社員入社須一次性繳納會員費的義務。會員會費用10元,有效期三年。第四章 入劇社的條件
焦作大學在校註冊學生。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對社團無惡意及不良企圖。熱愛表演、擁有夢想。擁有相關的表演基礎及興趣。具有創新精神,有團隊精神。有道德、講文明、富有愛心。遵守校規,擁護本劇社章程,遵守劇社所有條例,自覺服從安排。經本人申請,理事會批准,即成社員,並核發社員證。社員證有效期為三年。社員會費10元,有效期三年。SHOW夢緣劇社成員擁有會員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組織管理機構本劇社最高權利機構為劇社理事會。理事會包括指導老師、社長、副社長、秘書長。另聘:顧問若干。本劇社下設:秘書部、策劃部、編輯部、信息部、宣傳部、外聯部、表演部。秘書部:負責每一次會議的記錄,通知和解釋每一次活動;整理內部資料;起草申請、計畫、協約等;並負責聯繫演出場地和演出服裝。策劃部:負責對每次活動進行總體規劃及相關安排。編輯部:負責創作劇本、編排節目、協助表演部做好每一次活動。信息部:負責收集校園最近動態,各個院系、協會的文藝活動,便於劇社提供相關作品。宣傳部:負責對本社的宣傳活動,利用海報、展板、布標等多種形式宣傳介紹本社的活動狀況。外聯部:負責加強話劇社的對外聯繫和內部建設,努力與校外各學生組織建立良好的關係,為社內活動拉贊助等。表演部:負責每一次活動的演出,是劇社的主力隊員。文藝部:負責劇社有關文藝的相關內容。本劇社組織採取民主集中制,由理事會管理本劇社的日常工作。第一期理事會成員由負責組建本劇社的組織建設者組成,任期一年,期限滿後就由全體會員在民主集中制原則下,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出下期理事會成員。劇社理事會的職責:制定和修改本劇社章程。籌備召開社員大會。定期向社員代表報告財務狀況。決定設立新的部門。決定社長及其它負責人的委任與罷免。領導本劇社各部門開展日常工作。劇社每年面向全校招收成員,根據成員表現對優秀成員進行選拔提乾。理事會定期召開全會,商量劇社相關事務。劇社在每學期末對成員進行業績考評,並列入檔案。劇社聘請專業老師、專家及演藝界知各人士為劇社顧問,指導工作。劇社評選若干獎項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六章 考勤制度
個人一旦成為劇社正式成員即受此制度管理,違反此制度按此制度條例進行處罰。全體正式社員應按時參加學習和工作,不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有事請假。每位正式社員應有嚴肅的工作態度和高度的敬業精神,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無故拖延和終止工作。劇社成員有事向部長請假,到秘書處備案。否則無效。每次活動前後召開全體正式社員會議,須準時出席.遲到、早退五次勸其退出。有損失劇社形象的,無條件退出。處罰條例。本社對正式社員的處罰有如下幾種:①批評②公開批評③警告④退社違反社團制度者,沒有形成不良影響和社團損失的記一次批評。違反社團制度者,已經形成輕度不良影響或社團損失的記一次公開批評。違反社團制度者,已經形成較嚴重不良影響或社團損失的記一次警告。違反制度社團制度者,已經形成嚴重不良影響或社團損失的立即開除。。三次批評累計一次公開批評,三次公開批評累計一次警告,一次警告再違反制度立即開除。。社員如表現良好可減輕或撤消處罰。。劇社管理人員做事不積極、主動,由理事會決定,勸其退出。第七章 幹部選舉制度
劇社如需更換負責人,需到校團委和校社團聯合會履行變更登記手續。劇社幹部選舉每年選舉一次。劇社幹部需要有會員提交候選申請(被處以會員嚴重警告處分的會員沒有候選資格)由劇社部長級以上的幹部和劇社指導老師初步審批候選人名單並在校園內和社團聯合會張榜公布,同時確定選舉時間。選舉時由社長和部長在劇社幹事和指導老師的監督下主持選舉。選舉時進行差額投 票,每位候選人上台演講,然後由全體社員進行投票。然後由社團聯合會幹事或指導老師指定人選進行讀票和監督。其中部長最終職位由社長,副社長和原劇社幹部共同決定。 附:在各次表演活動中表現優秀、對劇社貢獻較大的成員優先提名。
第八章 劇社負責人的退出與除名
社員畢業離校,默認自動退出本劇社。由本人自動退出,書面提出,經理事會同意的前提下,即可退出本劇社,取消組織成員資格。對違反焦作大學相關的管理制度,觸犯法律的會員立即除名。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的成員,經理事會決議無需投票予以開除劇社。第九章 財務管理 經費使用原則
經費來源:主要有本劇社經營業務、會員會費等。劇社的資金由秘書處負責,重大資金項目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劇社所有資金由劇社全權管理。每學期由秘書處公開財務報表。 附則本劇社享有對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並根據實際情況修改,修改後在大會上通過。劇社的工作及活動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和相應的規章制度,接受學校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本章程自劇社負責機構通過並連署簽名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