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休寧張村民張五,以弋獵為生,家道粗給。嘗逐一麂,麂將二子行,不能速,遂為所及。速不可免,顧田之下有浮土,乃引二子下,擁土培覆之,而自投於網中。張之母遙望見,奔至網所,具告以其子。即破網出麂,並二雛皆得活。張氏母子相顧,悔前所為,悉取罝罘之屬焚棄之,自是不復獵。
( 選自《夷堅志》)
注音
弋:yì
麂:jǐ
罝罘:jū fú
注釋
1、弋:射獵
2、逐:追趕
3、麂:像鹿,比鹿小,毛黃黑色,雄的有很短的角
4、將:帶著
5、引:帶引
6、顧:看
7、罝罘:捕獸的網
譯文
休寧縣的張村,有一獵人,名叫張五。有一次,追趕一隻鹿,這隻鹿還帶著兩隻小鹿,因此不能很快的逃跑。看著張五將要追及的時候,母鹿自知不免一死,看到田邊下面有鬆土,就帶著兩隻小鹿跳下去,把小鹿藏在鬆土里,使人看不見,母鹿自己欲投身獵網中,這時,張五的母親,在不遠的地方看的清楚,大受感動,立刻跑到網前,把這情形告訴張五,並將落網的母鹿放出,還把兩隻小鹿找著,一同放走。張五很受感動,懊悔以前殺了很多動物,實在是很殘酷。於是,把弓箭網羅一切打獵用的器具,全部折毀焚燒,永遠不在打獵。
啟示
萬物生靈皆有性,慈悲為懷,愛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