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鹽務管理局

烏蘭察布市鹽務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管理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本轄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內蒙古自治區鹽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1.宣傳並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及自治區鹽務局有關鹽業管理的法規、政策,依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鹽業管理的法規、政策,開展鹽政管理工作,規範轄區內鹽業部門食鹽專營行為;
2.負責市內的鹽業稽查工作和鹽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非法生產、加工、貶運、銷售私鹽、非碘鹽、劣質鹽等各類重大案件和鹽業經營單位的違規行為,制止非法鹽品流入市場;
3.授理全市鹽業行政複議和鹽業消費者的投訴、舉報;
4.協助跨地區的鹽政稽查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黨辦、行政辦公室、財務科、鹽政科、業務科、鹽政稽查大隊。
直屬豐鎮市鹽務管理局(鹽業支公司)、旗下營鹽務管理局(鹽業支公司)、集寧鹽業批發部。
非直屬察右前旗鹽業公司、涼城鹽業公司、商都鹽業公司、興和鹽業公司、化德鹽業公司、察右中旗鹽業公、察右後旗鹽業公司、卓資山鎮鹽業批發部。
領導介紹:
市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分公司黨總支書記、經理:馬青山。
市鹽務管理局、鹽業分公司黨總支副書記:杜岩
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鹽業公司副經理:劉軍。
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鹽業公司副經理:李淑娟
附註: 烏蘭察布市鹽業分公司是自治區鹽業公司直屬運銷企業,負責轄區食鹽和各類鹽品供應工作,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市鹽務局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的鹽務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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