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交通局

(二)研究擬定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四)負責全旗公路養護、路政管理、交通戰備工作。 (九)負責交通戰備建設工作。

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及辦公室電話

局長秦小雲:主持全面行政、黨務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公路建設及招商引資工作。
副局長張偉:分管常務、檔案、文秘、統計、計生、再就業、工會、共青團、婦聯、綜治、通聯、科技教育、信訪、轉移支付的收取、實績考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協助局長做好財務工作。
副局長趙旭光:分管招投標、農村公路管理與養護、防凌防汛及收費公路的管理養護工作,主持公路段工作。
交戰辦主任、副局長岳偉:分管交通戰備、計畫、項目前期、路政管理、公路綠化、港監、安全生產、農村客運站建設,做好駐旗交通系統單位的協調工作。
副局長蘇俊林:分管工程質量、工程管理、征拆及社會矛盾處理工作,負責農村公路技術工作。
紀檢組長劉樹林:分管分管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治理公路“三亂”、內審工作,兼任財務審計股長。
交戰辦副主任楊森:協助局長做好黨務、宣傳、精神文明等工作。
副主任科員李文光:協助副局長蘇俊林做好征拆及社會矛盾處理工作。

二、主要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旗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對全旗公路交通系統行使行業管理職能;負責全旗公路交通運輸的行政管理,對公路運輸市場、計程車輛、汽車修理市場、裝卸搬運市場、汽車貿易及配件銷售市場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全旗交通規費管理工作;負責汽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對上級重點運輸、緊急運輸進行調控;負責公路交通、水上運輸及安全生產。
(四)負責全旗公路養護、路政管理、交通戰備工作。
(五)指導全旗公路運輸、交通工業、汽車貿易、汽車配件銷售的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
(六)負責交通職工的思想政治、組織人事、信訪、老幹部、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
(七)研究提出關於道路交通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八)制訂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行業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九)負責交通戰備建設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旗交通各類專項資金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旗重點工程投資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管理交通國有資產。
(十一)承辦旗政府及市交通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旗交通局內設四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會議組織、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信訪、保密、圖書管理、政策法規研究等工作;負責局調研綜合,制定機關規章制度;負責局內股室之間的協調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總務工作;負責機關政治、業務學習、黨務、紀檢、老乾工作及其它日常工作。
負責管理局機關幹部和局屬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及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行業性勞動工資、勞動保護、保險福利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局屬單位職工教育,思想政治、黨群工作、行政監察及計畫生育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
歸口管理全旗交通行業的計畫和統計工作;組織編制全旗公路交通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對交通行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分析,管理統計數據;提供統計資料。
負責全旗公路建設、養護生產的組織實施;負責公路大中修工程方案的制定;負責公路路政管理,公路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負責公路工程驗收的組織(主持)工作;負責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中的協調;制定公路科學研究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公路科技信息的蒐集整理和交流工作。
負責全旗公路運輸管理工作;擬定有關運輸管理規定;制定關於加強運輸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批旗內客運線路;協調跨旗縣公路運輸業務;負責汽車維修、汽車貿易、配件銷售行業管理工作。
(三)財務股
負責管理和指導交通系統財會審計工作;指導交通系統內各單位的經濟核算並協同地方審計部門對局屬單位的國家資產,財務收支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歸口管理各項資金,負責系統內的專案審計、審計調查,根據生產任務,組織調配資金;監督檢查系統內各單位財會收支及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
(四)交通戰備股
承擔烏拉特前旗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交通戰備設施建設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制訂交通戰備暢通保障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成立交通戰備暢通搶險隊伍及物資運輸隊伍,保障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道路、橋樑暢通和運力充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