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火力配系

防禦時,將各種火炮和戰術飛彈按性能和任務構成的有組織的火力系統。是防禦火力配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對地面火力配系、對水面火力配系和防空火力配系。

炮兵火力配系

正文

防禦時,將各種火炮和戰術飛彈按性能和任務構成的有組織的火力系統。是防禦火力配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對地面火力配系、對水面火力配系和防空火力配系。基本要求是:在前沿前、縱深內、翼側和接合部組成縱深、環形、立體的嚴密火網,以抗擊敵人來自地面、水面和空中的進攻。
對地面火力配系要集中主要火力於主要方向,以打坦克為重點。做到遠距離火力與近距離火力相結合,平射火力與曲射火力相結合,直接瞄準射擊的火力與間接瞄準射擊的火力相結合,身管炮兵火力與飛彈火力相結合,火力與障礙物相結合,並與其他軍種、兵種的火力和行動協調一致,以充分發揮各種武器的作用和特長。通常按破壞敵人進攻準備,打擊開進展開之敵,抗擊敵人衝擊,封閉突破口,支援堅守要點,保障翼側和接合部,支援反衝擊和消滅敵人空降兵等任務進行組織,並根據目標性質分別計畫集中射擊、 攔阻射擊、密集射擊、 直接瞄準射擊和飛彈突擊的火力。對水面火力配系要集中火力於主要航道和便於登入的主要地段,按打擊敵換乘和展開、向岸邊接近、上陸衝擊等組織。防空火力配系,通常在被掩護目標上空及其附近空域和敵航空兵主要攻擊方向上,混合使用各種類型的高射兵器,構成高空、中空、低空、超低空相結合和遠程、中程、近程相結合的多層火網。
炮兵火力配系是隨著武器的發展而逐步形成和發展的。在14~15世紀, 炮兵火力已用於防守城堡。 後來在野戰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國明代《武備志》中已有“百廿步外,酌用大小威遠炮,視遠近打放”的記載。19世紀初,炮兵火力配系仍著重於防步後和防騎兵。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出現了反坦克火力和防空火力。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火炮數量增加,種類增多,性能改善,炮兵火力配系進一步完善。戰後,戰役戰術飛彈和地空飛彈相繼裝備部隊,炮兵火力與戰役戰術飛彈、航空兵、武裝直升機的火力相配合,從遠距離火力襲擊開始,設定多道攔阻火力,在防禦前沿前構成反坦克火力與防步兵火力相結合的綿密火網,以粉碎敵集群坦克、步兵戰鬥車的衝擊。防空火力配系發展為高射炮與地空飛彈相結合,構成嚴密火網,抗擊各種高度的空襲兵器。隨著炮兵武器裝備的不斷改進,炮兵火力配系將繼續向全方位、大縱深、快速反應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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