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白銀驚現外地“炒車團”
“現在白銀的計程車轉讓價多少?” “到年底報廢的現在只能賣到七八萬了,上個月這樣的車能賣到12萬,有三四伙外地‘炒車’的人收購。”
2010年9月26日,當記者向計程車司機張師傅打聽白銀有關“炒”計程車的情況時,張師傅說,白銀的計程車報廢后車主只能拿到兩三百元,今年五六月份後,一夥外地人到白銀炒計程車,臨近報廢的計程車價格一路漲到了12萬元。
對白銀城區計程車目前的“天價”,連白銀市計程車公司和管理部門及大多數計程車車主都大為吃驚。“一眨眼的工夫,計程車就漲了十萬元左右,簡直不可思議。”計程車司機張師傅說。
當日,白銀市運管處負責計程車管理的工作人員介紹,白銀市場上今年要報廢480輛計程車,按正常報廢程式,車主只能拿到兩三百元的錢,但現在這些計程車“炒”到了七八萬元一輛。該工作人員說,今年五六月份後,一些來自內蒙古、寧夏、河南等地的“炒車團”來到白銀,以6萬元—12萬元的價格大量收購即將報廢的計程車。尤其在8月份,“炒”車的現象愈演愈烈,據估測,目前有上百輛計程車被這伙炒車人買走了。
“白銀的計程車有將近200輛被炒車人買走了。”從事計程車行業多年的劉師傅說出的數字遠比管理部門所估測的情況嚴重。炒車人為了收車還大肆散發收車的廣告傳單:“凡幫本人收購白銀市甘D·13、14、15打頭的計程車,如果能夠成交,本人願支付500元作為信息費。”
事因
利潤誘惑:“炒車團”為牟利鋌而走險
白銀即將報廢的計程車基本都是夏利車型,車況相當差,對一輛幾乎沒有經濟價值的計程車,被“炒”到12萬元的“天價”,是什麼因素驅使這些人“下注”?白銀市運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計程車本身並不是很值錢,值錢的是經營權。外地人通過低買高賣的方式獲利,經營的高利潤和購車的低價格讓“炒家”鋌而走險。
白銀市運管處一負責人透露,“炒家”以高出市場價買車的真實目的不是為自己開車掙錢,而是“低價”買進、“高價”賣出,通過倒賣車輛從中獲取差價。據了解,白銀今年要更新480輛計程車,本次更新在總量不變的前提下,按照“誰報廢、誰更新”的原則。也就是有舊計程車的人才有更新的權利。這些炒車人現在大量收購即將報廢的車輛就是為了進入出租行業,進入的量越多,對市場的影響就越大,他們就可以隨意提高車輛的租費。
也在採訪中證實,目前,如果有人從“炒家”手中租賃快要報廢的計程車經營,租費每天比以往高了20元左右。同時,如果有人以後要經營計程車就必須得從這些人手中高價買,他們從中賺取高額利潤。“看到有利可圖,外地炒家就瘋狂來白銀‘炒’計程車。”白銀市運管處工作人員說,一旦“炒”計程車形成了大氣候,計程車的市場價格就無法控制,甚至可以“炒”到幾十萬元/輛。白銀市出台政策準備在計程車管理上實行租賃經營,車輛由中標的計程車公司購買,產權歸公司所有。但此舉遭到了多數車主的反對,最後政府選擇了掛靠經營或租賃經營兩種經營方式。據一些司機分析,這很可能也是“炒車團”在背後搗鬼,鼓動一些車主反對政府的決策,這樣對他們有利可圖。選擇掛靠經營後,車權在車主手中,他們購買更多的計程車可以壟斷行業。
內幕
報廢車能賣7萬元以上
記者聯繫到一名“炒車”的內蒙古人,並以計程車司機的名義與之接觸。“請問你要買車嗎?一輛車能出多少錢?”26日,記者撥通對方的電話,表示自己想賣計程車。“你的車號是多少?是不是快報廢的車?”對方反問。“是的,我有好幾輛計程車,到年底都要報廢,你能出什麼價?”記者問。 “7萬,把所有的車輛手續給我。”對方稱。“你是外地人吧!我們能不能見面談?”記者再次試探著問。
2010年9月27日,記者在聯繫好的市區毛巾廠什字附近的明泰招待所見到了這名光頭的內蒙古男子,對方告訴記者,現在車收得差不多了,在七八月份的時候,記者手中的車可賣到12萬元。但必須由記者負責車輛的更新和過戶。
“你們收報廢的車乾什麼啊?”記者問。但對方一直催促和記者交易,不回答問題。對方表示,現在高價購買計程車有一定風險,因為有關部門管理比較嚴。據其透露,目前在白銀“炒”計程車的荊門人有10餘人,前段時間私下交易的現象不少。他們一般是私下找車主,或通過熟人介紹,或通過公司的個別人“幫忙”。
措施
在2008年7月初至11月底,一些來自內蒙古、寧夏等地的“炒車團”高價收購景泰縣的計程車。為了阻擊“炒車團”炒作,當地運管部門開始大量發放計程車運營牌照,“炒車團”看到無利可圖就退出市場。
而“炒車團”來到白銀,也引起了主管部門的警覺,此前,在有關部門沒有發覺這種“炒車”行為時,一些計程車車主陸續辦理了過戶手續。畢竟,許多車輛都屬於車主所有,只是與公司簽訂了掛靠協定,管理部門不可能禁止正常的轉讓行為。
白銀市運管處有關負責人坦言,如果讓“炒車團”得手,將給白銀計程車行業帶來極大的影響,“以後市民如果以高價從‘炒家’手上購買計程車,經營權到期很難收回成本。白銀市的計程車從業者一般是下崗工人或附近農民等低收入者,計程車經營權一旦到了“炒車團”手中,低收入者想從業就成了問題。
“計程車經營權屬於國家公共資源,不能被惡意倒賣。”該負責人稱,目前,運管部門已採取多種措施嚴格控制和打擊倒賣計程車行為,嚴厲打擊各種擅自轉讓經營權的行為,杜絕高價炒賣經營權現象的發生。同時出台規定:凡私下擅自轉讓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車輛,擅自進行車輛產權轉移的車輛,一律暫不更新;出租汽車經營權屬於國家公共資源,凡一個人擁有兩輛以上出租汽車的,在本次更新時,只保留一輛出租汽車的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