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欄記

這類審判二母奪一子的故事,早在漢代應劭《風俗通義》中就有類似記載。另外同類故事,在古代東西方國家如印度、希臘、羅馬等也有流傳。《舊約》中所羅門王以劍判爭兒案也與此相類似,故這個戲較受國外觀眾的歡迎,早在19世紀就被介紹到歐洲。現代德國著名劇作家布萊希特還據此改編為《高加索灰欄記》。

作者簡介

李潛夫,字行道,又字行甫,絳州人。元代雜曲作家。當時絳州治所在今新絳縣東北,屬晉寧路(即平陽),李潛夫為元曲平陽七大家之一。賈仲明著的《錄鬼簿》中,稱他為“絳州高隱”。他一生未仕,隱居鄉間。整天掩門讀書寫作,寄情於青山綠水,過著恬淡清苦的生活。他精心編寫的雜劇《包待制智勘灰闌記》,頌揚了包公鐵面無私、智謀果斷的精神。劇作僅留此一種。海外有多種譯本。一九三三年《灰闌記》被選入《世界戲劇》一書。由英國倫敦阿普爾頓出版公司出版。德國現代戲劇家布萊希特的《高加索灰闌記》即根據李潛夫原作改編而成。

作品分析

《灰欄記》是一出公案劇。劇作對元代吏治的腐敗,恃強凌弱、欺詐澆薄的社會風氣,以及下層婦女苦難的生活境況均有所反映,有一定現實意義。但此劇最為人稱道的還是包拯斷案的情節。針對兩個婦女共爭一個孩子的棘手案件,包拯並沒有按常規靠偵查掌握人證物證去破案,而是根據母親愛子的心理,巧設灰欄計,把小孩放在用白粉畫成的圓圈(灰欄)中,讓兩個女人同時用力把孩子拉出欄外,並聲言:“若是孩兒是他親養的孩兒,便拽得出來;不是他親養的孩兒,便拽不出來。”結果孩子親身母親因怕孩子皮肉受苦而不忍用力,孩子被假母親拽出。包拯卻由此斷定拽不出孩子的是親生母親。這一故事不落俗套,充分表現了包拯的智慧,也使得劇情懸念叢生,波瀾起伏,有很強的戲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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