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義工協會

瀘州義工協會

瀘州市義工協會,起源於2010年,歷經五年,從志趣相投的7人志願服務隊,發展到今天擁有在冊志願者3000餘人,QQ群6個,會員群1個,管理群1個,志願者交流群4個,志願者論壇一個,是一個制度完善的專業志願者群體。

機構概述

2010年,7位平凡的瀘州市民懷揣著一顆熱心,渴望能為家鄉人民做點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兒,他們聚集在一起建立了第一個瀘州義工QQ群,從身邊簡單的小事做起。他們做的第一次活動,是為古藺縣一位尿毒症患者王大春募捐。在古藺縣街頭,他們端著募捐箱被人冷嘲,不被信任。風雨中,他們沒有放棄對生命的挽救,後來把王大春父母請到現場站著,拉上橫幅,他們的熱心和堅持感動了市民。成功募捐40000餘元,送到患者手中。他們無私奉獻的善舉和炙熱的堅持,感染了一批愛心人士加入。他們做的第二次活動是迎國檢方山綠色行。19名愛心人士參與其中。他們所做的事也是小事,在方山撿垃圾。起初也被人嘲諷是作秀,通過他們的耐心引導,讓當地政府部門也加入到環保活動中。就是這么默默無聞的做著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他們感染了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公益事業。他們不計回報的付出,堅持傳播文明,傳遞正能量,凝聚了一批又一批的愛心人士加入。歷經五年,從當時的7人發展到今天,建有QQ群6個,其中會員群1個,管理群1個,志願者交流群4個,志願者論壇一個。2011年,於孝春被推舉為瀘州義工管理人員,後任職法人代表。如今組織結構進一步完善,有7個管理部門,法人代表1名,常務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7名,法律顧問一名。部門有策劃執行部、行政人事部、文藝宣傳網路部、財務部、外聯部、後勤部、安保部。並且成立了黨支部,團支部。2011年經共青團瀘州市委、市民政局批准正式註冊為青年志願者協會瀘州義工分會,(註冊號為:川瀘市社證字第0135—06號)成為合法的青年志願者組織機構。2013年正式註冊成為瀘州市義工協會,並且開通專屬公益賬戶。

瀘州義工建群到現在,正走向規範化,合法化。五年時間裡,憑著一顆感恩的心和堅定的信念,以力所能及,幫助和關愛每一個需要關愛的人,為繁榮瀘州文化、和諧發展做出了自己應盡的貢獻。瀘州義工為愛傳播,一路前行。在瀘州這座美麗的城市,瀘州義工通過自己的辛勤耕耘,為有愛心的人士提供巨大的平台,為構建和諧社會奉獻力量!將瀘州義工作為瀘州市一大品牌,推向社會,傳播愛的精神,傳遞正能量,瀘州義工一直在行動。

5年來瀘州義工發展到了3000餘人,5年中,瀘州義工在全市範圍開展活動有關愛山區留守兒童、法律援助、扶貧助困、助老扶殘、重病患者募捐,參與我市“創衛創優”、文明城市創建、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在抗洪、抗旱、救災等方面發揮了瀘州義工的作用。向社會提供了超過15萬小時的志願者服務,組織開展各類活動100餘次。參與志願者服務活動人數已逾15000人次。

歷史活動

一、 抗震、抗洪救災

2012年7月23日,瀘州遭遇了50年不遇的特大洪災。瀘州義工當天就積極參與到抗洪救災中,幾天來,100餘人堅持守在洪災現場,幫助受災民眾,轉移人民的財產,維持現場秩序,洪災過後,積極組織義工清理污泥,打掃現場,還瀘州一個乾淨清潔的城市,得到了瀘州市領導的嘉獎,被評選為抗洪優秀集體,優秀抗洪人員4人。

2013年4月,雅安蘆山7.0級地震,又牽動著瀘州義工的心,我們作為四川人民,為雅安祈禱祝福,4月21日4時11分,瀘州義工5名成員到達雅安,第二天127名義工在瀘州市白塔文化廣場為雅安蘆山開始募捐,動員160人獻血,第一天募捐到資金47913.6元,第二天又募捐到13689.4元。第三天在城西公園又募捐到9000餘元,所集捐款在當天已交瀘州慈善。到5月1日,瀘州義工在群里也募捐到2萬餘元,準備買成雅安災區需要的物資。在募捐現場,感動一個接一個,撿垃圾老奶奶的1000元捐款。另一個老奶奶的1000元捐款,小孩們拿出自己私房錢捐款,感動著大家,市民們也積極捐款。瀘州義工以實際行動為災區人民作出了一點微薄的力量。

二、愛老、助老

尊老、敬老、愛老是中華名族傳統的美德,為進一步弘揚這一社會傳統美德,瀘州義工看望社區老人和老人院孤寡老人幾十餘次,並對社區一些情況特殊的老人進行長期幫扶。讓老人們不再感到孤單,感受到生活的活力。老人們臉上的笑容和戀戀的情懷深深地烙在瀘州義工每位成員的腦海里,義工們紛紛表示將關愛行動進行到底。

三、 關愛山區留守、貧困兒童

孩子是祖國的希望,關愛山區留守。貧困兒童一直是瀘州義工組織活動開展的重點和主要方面,5年來,經收集資料,實地考察,曾先後到過敘永、古藺山區5所學校,行成達到2000公里,關愛敘永苗鄉合樂村小、古藺龔山村小、敘永亮視窗國小,回龍國小等。這些學校教學設施極其簡陋,經瀘州義工和愛心人士的幫助和努力,為偏遠國小建立了圖書室2所,為留守兒童送錢衣物、書本、體育用品、教學用品等總計30000多元,受助學生1000餘人。還針對敘永、古藺縣的12名留守貧困孩子1對1的幫扶,落實到人。

四、 義務獻血、宣傳

獻血獻愛心,血濃情更濃,瀘州義工為把愛心和社會責任傳承下去,長期組織人員義務獻血,組織義工在街頭宣傳義務獻血,讓更多的市民了並參與到義務獻血的隊伍中來。這次雅安地震災區,瀘州義工動員為災區獻血人員160餘人。

五、義賣募捐活動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瀘州義工多次在市白塔文化廣場為重病困難家庭和個人進行大型義演義賣活動,為燒傷兒童小王鑫募捐到善款26000元,由於瀘州義工缺乏活動資金來源,每次活動都是在群募捐,義工們為了籌集經費,多次組織在瀘州街上進行義賣活動。這兩年通過義賣活動籌集到善款10000餘元,全部用於瀘州的公益事業。

主要職責

(一)加強組織建設,積極吸取社會力量

1、發揮好新一屆班子隊伍建設,明確責任分工,協助開展好各項公益活動

2、向社會招募專業社工,以專業化社工帶動本協會志願服務,提升志願服務質量。

3.積極開展學習、交流活動,提升志願者素質,增強協會凝聚力。

(二)推進服務活動,提升公益質量

1、加強學習,推進“一對一幫扶留守兒童活動”、創新心靈關懷室的服務和尊老助殘活動,吸取更多志願者參加活動。

2、積極為有愛心的人士提供巨大的平台,為構建和諧社會奉獻力量!將瀘州義工作為瀘州市一大品牌,推向社會,傳播愛的精神,傳遞正能量。

主題

真誠奉獻、服務社會、教育自我、傳播文明

組織項目

1.一對一幫扶

2.愛老助殘

3.心靈關懷室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瀘州市義工協會是本市志願從事義務社會公益活動的全市性社會團體。

第二條 本協會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根本指針,通過組織和協調本協會義工的社會公益活動服務他人,奉獻社會,傳播文明,提高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推進瀘州市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

第三條 本協會以守法、奉獻、平等、互助、進步為協會的行為準則。

第四條 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瀘州市主管單位的領導。

第二章 任務

第六條 適應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推動義務服務組織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強義務服務後動的協調和管理,集中各行各業義務服務力量,發揮整體優勢,更廣泛地組織動員市民投身各項社會公益性活動。

第七條 宣傳義務服務精神,推廣義務服務,弘揚社會新風,促進團結互助、平等互愛、共同前進的社會主義人際關係的形成,為改革、發展、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八條 規劃、組織全市性的義務活動,為加強城市的建設和管理,開展搶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公益活動提供各類義務服務。

第九條 以提供智力、體力勞動和各類生產、生活技能為主要方式,積極開展經常性的助殘幫困、鄰里互助、敬老愛幼、護綠保潔、治安防範、就業指導、科技傳播、醫療保健等義務活動,促進文明城市,文明村鎮和文明行業的建設。

第十條 開展評比表彰,大力弘揚先進會員單位和先進義工,推進義務活動的廣泛開展。

第十一條 開展培訓和研討,提高義務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二條 開展與其他義務組織和社會服務團體的合作與交流。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三條 凡在瀘州市居住具有正當職業的公民,承認本會章程,對義務服務充滿熱情,熱心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具備參與義務服務項目與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能夠根據自身願望和條件至少選擇一個義務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義務服務項目,經本人報名申請,填寫本協會會員登記表,經本協會批准,即為本會會員。

第十四條 會員的權利

(1) 請求協會解決在義務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2) 有表決權、選舉和被選舉權。

(3) 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准和進行監督。

(4) 接受本協會的表揚及獎勵。

(5) 有退出協會的自由。

第十五條 會員的義務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協會章程及紀律的各項規定。

(2) 執行本協會決議,聽從協會各項活動安排。

(3) 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活動。

(4) 完成協會的委託任務。

第四章 組織機構的設定

第十六條 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舉行。換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 聽取和審議、通過協會的工作報告。

(2) 討論和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3) 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4) 選舉產生協會理事會。

(5) 討論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為常務機構,支持協會的日常工作。

理事會每季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支持,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 決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2) 討論和決定協會年度工作方針、計畫和任務。

(3) 執行會員大會決議,決定本協會機構設定。

(4) 聘請有關人士擔任協會名譽領導職務。

(5) 選舉和罷免正副理事長。

(6) 監督協會的財務收支狀況。

第十九條 本協會設立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二人。理事長、副理事長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社會捐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經費按社團財務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修改需經理事會議討論、提議,並制定章程修改方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社團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實施。

第六章 終止程式

第二十三條 協會因故終止是需經理事會提議,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經徵得大會到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四條 協會終止的人、財、物清算,由秘書處負責處理善後工作,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後,按《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到原登記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本協會主管部門批准並經市民政局核准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瀘州市義工協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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