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落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領導分工
一、黨組書記、局長、市公務員局局長陳劍波同志
主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
二、黨組成員、副局長林光智同志
負責就業促進、勞動監察、人力資源市場、農村勞務開發、農民工和外專引智工作。分管: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勞動監察科(監察支隊)、職業能力建設科、農民工工作科(市農勞辦)、人力資源市場與外專引智科、市就業局、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吳雪松同志
負責全局黨風廉政、紀檢監察、規劃、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群團工作。分管:監察室、規劃與社保基金監督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職改辦)。
四、副局長鄭遠秀同志
負責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勞動關係、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分管:醫療與工傷保險科、軍官轉業安置科(市軍轉辦)、勞動關係科、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市醫保中心、市軍轉培訓中心。
五、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大立同志
負責社會養老保險、法規(行政審批)、勞動人事爭議、信訪維穩、信息化建設工作。分管:養老保險科、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調解仲裁管理科(市仲裁辦)、信訪科、信息中心、市社保局。
六、黨組成員、副局長鄧傳富同志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分管:工資福利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市考試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協助陳劍波同志聯繫辦公室。
七、市公務員局副局長張余同志
負責公務員考錄、培訓、職位管理、考核獎勵、監督工作。分管:公務員考錄、培訓與監督科和公務員職位管理與考核獎勵科。
陳劍波同志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工作的總負責人;其他局領導除負責分管和聯繫範圍內的業務工作外,應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規定履行“一崗雙責”職責,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反腐倡廉、信訪維穩、應急處置、行政效能、安全保密工作。